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是如何确定的 一、如何保证建筑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是如何确定的
  
  一、如何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一般是以定额来确定的,是经过科学测定的合理工期。
  
  二、相关管理规定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强调:建设工程合同双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包范围、质量安全要求、工期、价款及支付方式、变更要求、验收与结算以及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避免因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造成合同纠纷。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造价和压缩工期。
  
  实践中,如果压缩工期会导致施工方成本增加,施工方可以业主违约为由提出索赔。
  
  2、计算施工工期有两种方法
  
  ①从开工到竣工按全部日历天数计算,不扣除停工日数,称为“日历工期”;例子:计划工期300个日历,意思是合同的起始日至结束日期,包括周末、大小月历天数的和。
  
  ②从全部日历天数中扣除节假日未施工的天数及因设计、材料、气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数,称为“实际工期”。一般承包合同规定采用日历工期,以便于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实际工期由于排除了客观因素的影响,便于分析工期定额执行的情况。
  
  三、建筑工程施工工期保证措施有哪些?
  
  1、建立三级控制的施工计划保证体系
  
  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的进度保证体系,以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为基础的多级计划执行体系,使施工计划的每一个节点,每一个线路都做到层层有计划、人人有目标、事事有人管。
  
  2、落实分包责任
  
  本工程建设规模较大、劳务施工队较多,只有将控制点细化到各分区的分项工程中去,才能保证控制点落实的实效性。因此,拟通过合同条款将项目各分部工程的进度要求落实到相关分包,使进度保证体系实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3、建立项目进度责任制
  
  加强对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进度考核,签订责任状,定期按计划目标进行考核,奖优罚劣。
  
  4、编制三级网络计划
  
  在施工中项目部将分级编制网络计划来控制整个工程的施工。
  
  一级网络计划
  
  根据工程总工期控制工程各阶段里程碑目标;
  
  二级网络计划
  
  根据各阶段分项工程的工期目标控制分解成分部目标;
  
  三级网络计划
  
  控制指导每月主要工序生产控制月计划和周计划。通过对关键线路施工编制标准工序,建立计划统计数据库,利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对工期进行全方位管理。
  
  5、制定派生计划
  
  工程的进度管理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涵盖了技术、资源、商务、质量、安全等多方面因素,因此根据总控工期、阶段工期和分项工程工作量制定出技术保障、商务合同、物资采购、设备定货、劳动力资源、机械设备资源等派生计划,是进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最迟完成或最迟准备的插入时间原则,制定各类派生保障计划,作到各项工作有备而来,有章可循。
  
  建筑工程施工工期,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业主不可以随意,任性的要求施工方改变工期,双方应有个合理的计算方式以上已经提及,施工方也要合理的进行规制,保证建筑施工工期如计划进行,随意缩短,随意延长都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总结: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工期工期是如何确定的一、如何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工期工期一般是以定额来确定的,是经过科学测定的合理工期。二、相关管理规定?1、...#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小区物业费要涨价该怎么办,可以随便涨价吗?
      小区物业费要涨价该怎么办,可以随便涨价吗?物业管理公司不能随意上涨物业管理费,除非是政府调整价格,这种情况下允许上调物业管理费。要是物业挂你公司擅自提高物业管理费,小区业主可以要求......


·关于维护律师辩护权的声明规定是怎么样的?
      关于维护律师辩护权的声明规定是怎么样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执业,维护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利,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规范......


·劳动合同被违法解除有没有代通知金?
      劳动合同被违法解除有没有代通知金?不少劳动者往往存在这样的理解误区,认为只要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支付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事实上,按照劳......


·检察院批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性大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性大吗?逮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相对比较小,但也要看最终调查的情况,如果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的的,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证据不足的,在侦查阶段应释放,......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 ?
      交通事故要是造成了人身损害,那么就需要对伤者做出相应的赔偿,您知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都有哪些吗?交通事故赔偿金额又该如何计算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交通......


·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是怎样的?由双方共同来进行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是如何确定的 一、如何保证建筑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