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情况下不能做司法鉴定

  一、什么情况下不能做司法鉴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3、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4、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5、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和鉴定能力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情形的。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鉴定材料。二、司法鉴定有哪些原则司法鉴定合法性原则,是指司法鉴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它是评断鉴定过程与结果是 否合法和鉴定结论是否具备证据效力的前提。这一原则在立法和鉴定过程中主要体现为: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方法、标准合 法;鉴定结果合法五个方面。1、司法鉴定机构必须是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经过省级以上司法机关审批,取得司法鉴定实施权的法定鉴定机构,或按规定程序委托的特定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必须是具备规定的条件,获得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的执业许可证的自然人。2、司法鉴定材料主要是指鉴定对象及其作为被比较的样本(样品)。鉴定对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法律未作规定的专门性问题不能 作为司法鉴定对象。如我国现阶段对司法心理测定(俗称测谎)、气味鉴别(警犬鉴定)等尚未作为法定鉴定对象,其鉴定结论不能作为证据。而且鉴定材料的来源 (含提取、保存、运送、监督等)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3、鉴定程序合法性,包括司法鉴定的提请、决定与委托、受理、实施、补充鉴定、重新鉴定、专家共同鉴定等各个环节上必须符合诉讼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4、鉴定的步骤、方法应当是经过法律确认的、有效的,鉴定标准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或部门(行业)标准。5、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司法鉴定文书的合法性。鉴定文书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文书格式和必备的各项内容,鉴定结论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和法律规范。在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一定要找专业的机构进行,否则的话最终的鉴定结论可能不会得到认可,对于当事人而言就会不利。并且还有可能耽误了时间,导致超过了规定的诉讼时效,从而影响到自身权益的维护。另外,也要注意一些情形下,申请司法鉴定可能不会得到受理。
  
  
  
总结:一、什么情况下不能做司法鉴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1、委托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2、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讨债技巧-隔岸观火催款兵法
      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着矛盾。债务人企业内部亦非铁板一块,也有许多矛盾,只要善于收集情势,认真分析,就能发现矛盾并为我所用,进而点火、激火、观火,推波助澜,从收鱼利。  常言道“:堡垒......


·车祸不赔误工费怎么办
      车祸不赔误工费怎么办肇事者不赔偿时,受害者可以先找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或者也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医疗费问题。也可以提起诉讼,让法院强制要求车祸肇事者进行赔偿。车祸......


·软件著作权登记费停征有哪些依据?
      软件著作权作为一个软件的合法象征,是开发者和拥有者在投放市场前对软件的合法性和唯一性做的一个法律的证明。但之前我国对这部分的相关登记费用是征收一定费用的。随着国家的发展,为鼓励互联......


·一、夫妻互相转移财产怎么处理?
      一、夫妻互相转移财产怎么处理?夫妻互相转移财产,若希望得到救济就需要在书写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


·经济犯罪辩护要考虑哪些特征?
      经济犯罪辩护要考虑哪些特征?(一)关于犯罪数额和数量。犯罪数额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最重要的客观标准之一。能够准确把握刑法中规定的各类具体经济犯罪中有关数额和数量的不同要求。例如,办......


·新婚姻法 房产 八年后可以算夫妻的共有财产吗?
      一、新婚姻法房产八年后可以算夫妻的共有财产吗?这一问题的答案自然是不能。8年的规定是1993年的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已经被2001年的新修改的婚姻法和相应的司法解释废除了.现在婚前的财产......


什么情况下不能做司法鉴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