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过章的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
盖过章的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离婚协议是可以进行更改的,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只要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就是有效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前或者离婚后任何时候,可以通过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不需要有关部门的同意,也不需要到某个机关办理,只要双方经过协商重新达成协议,重新签订一份新协议或者补充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这时,双方之间直接执行后一份协议的内容即可。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二、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反悔吗?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 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据此,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已办完了离婚手续,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能反悔。但是,如果任何一方在一年内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的,法院应予受理,但经审理查明订立协议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如果一年后才诉至法院,法院不予受理。综上所述,夫妻双方认为不能继续生活选择离婚的话,可以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请公证处盖章。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之后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如果需要变更协议书,双方协商后可以,用补充协议或者重新订立离婚协议书的方式进行。
总结:盖过章的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离婚协议是可以进行更改的,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该协议只要是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婚姻存续期间能否起诉分割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
·信用卡套现是不是违法的会被判刑吗?
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恶意透支方式,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信用卡套现数额较大的会判5年以上;若信用套现的行为人能够偿还,......
·哪种著作权不可以发生转让
哪种著作权不可以发生转让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
·旧伤不算工伤吗,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旧伤不算工伤吗,工资待遇是怎样的旧伤在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属于工伤旧伤的是仍然算作工伤的,工伤工资待遇为: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
·公司法律制度股权转让相关规定有什么
公司法律制度股权转让相关规定有什么商业经济的发展,使我们对公司股权转让一词并不陌生。股权转让就是公司股东将自己的股权有偿转让给他人。那么如果我们要转让公司股权,法律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的区别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从字面上来看可能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很多人对此都并不了解,但其实对于我们来说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的区别是非常大的,如果在使用土地......
盖过章的离婚协议书可以更改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