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立遗嘱有格式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立遗嘱有格式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立遗嘱有格式的,具体格式如下所列,
  
  遗嘱人姓名: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一)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
  
  (二)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财产遗留给乙(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是房产的,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乙的财产,属于乙个人所有。
  
  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
  
  本遗嘱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丙保存。
  
  立遗嘱人:______(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立遗嘱有哪些注意事项?
  
  1、是否需要立遗嘱。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就是说,自己不立遗嘱时,遗产继承由国家法律的规定,这叫做法定继承。所以遗嘱不是每个人必须要立的。
  
  2、立遗嘱的目的就是打破法定继承的规律,根据自己意愿重新做出安排。比如可以让某个继承人多继承遗产,或者将某个法定继承人排除在继承人之外,或者指定某个继承人继承某个具体财产等等。遗嘱需要表述准确,内容不可存在歧义理解。曾有人用诗歌写的遗嘱,等他去世之后,因为诗歌的文学语言的内容浪漫富于想象的不确定性,引发了继承纠纷。
  
  3、立遗嘱应当与老年人在世时的赡养问题通盘考虑。不要凭一时头热,或者与子女一时生气,或者听某个人一时调唆,就决定立遗嘱。立遗嘱前需要平静的心态,对家庭里你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关系作出客观的判断,再决定是否立遗嘱,怎么立遗嘱。
  
  4、再婚的老年人立遗嘱等应该注意再婚老伴与子女之间关系的特殊性。不要仅听再婚老伴的要求,也不要仅听子女的要求立遗嘱。千万不要以立遗嘱作为再婚的条件,因为这种婚姻是一种变相的买卖婚姻,是用自己的遗产买来的婚姻,这种婚姻对方的感情不一定在你的身上。
  
  实际上对于很多的家庭来说,他们在分配遗产的时候都有自己的想法,这个时候,就应当立遗嘱,以免日后会关于继承问题发生不必要的麻烦,但很多的人员对于立遗嘱的格式和具体的写法都并不是很清楚,建议找一个专业的人来具体咨询一下。
  
  
总结: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立遗嘱有格式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立遗嘱有格式的,具体格式如下所列,遗嘱人姓名: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怎样协议解除合同
      怎样协议解除合同一、怎样协议解除合同协议解除的程序,是指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程序。其特点是:合同的解除取决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不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


·可以入股没有法人的分公司吗?
      可以入股没有法人的分公司吗?非法人公司无独立法人地位,无法接受入股,只能投百资于该分公司的法人公司。投资人以实物、无形资产(不知你所说的网络资源算不算)出资,须经资产评估机构出具专业的......


·撤销工伤认定用医保
      撤销工伤认定用医保,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如果工伤认定不成,可以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如果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药品治疗项目,医疗服务等,应当按照规定......


·一、广东省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根据有哪些?
      一、广东省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根据有哪些?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


·公租房房改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公租房房改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公租房房改房不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的。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


·浙江关于违章交通新规具体细则是什么?
      浙江关于违章交通新规具体细则是什么?汽车上路需要驾照,可是生活中即使考到驾照了。也有人不按照交通规则进行行驶,这不仅危害到自己的生命安全同时也危害他人生命安全。因此我国对违反交通规......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立遗嘱有格式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