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被征收之后,可以获得哪几种补偿呢?
一、农村宅基地被征收之后,可以获得哪几种补偿呢?
1、补偿宅基地本身补偿
首先作为宅基地被征用之后肯定会有补偿的,而具体补偿的标准是根据大家所拥有的宅基地的面积来决定补偿金额,按照每平方补贴多少算的,但是每一个地区的补偿金额是不一样的,这个还是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的因素来决定。
2、地面建筑物的补偿
农村房屋的补偿是根据农村建筑物的制作材料构造等等,还有另一个就是跟建筑物的面积来进行补偿的,简单来说的话就是面积不同,补偿不同,钢筋混凝土和土坯房的补贴也是不一样的,如果不清楚的可以去当地的一些相关部门咨询一下,或者是根据当地的一些政策为准。
3、拆迁安置费
每个地区的差异是有所不一样的,一般来说的话,这个拆迁安置费也就是一年内的租金。每个地方的差异是不一样的,发达地区的可能就会补贴高一点,所以这个补贴是有一定的差异的。
二、征地补偿费如何管理
我国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土地征用批准后三个月内,将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给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在完成了支付之后,补偿费用管理又成了问题,征地补偿费如何管理?对于补偿费用的管理要分类讨论:
1、土地补偿费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可视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承包者对土地的投入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2、安置补助费
谁负责安置,谁管理、使用,不安置的支付给个人。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谁拆迁或迁建的,支付给谁;自行拆迁的,支付给附着物的所有者;林木、果树补偿给所有者。
4、青苗补偿费
青苗的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禁止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5、对征用承包户的土地补偿
征用农业承包户的土地,承包期限在10年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可以将土地补偿费的80%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
总结:一、农村宅基地被征收之后,可以获得哪几种补偿呢? 1、补偿宅基地本身补偿 首先作为宅基地被征用之后肯定会有补偿的,而具体补偿的标准是根据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中国人在日本犯罪如何处理
中国人在日本犯罪如何处理1、如果行为在日本,日本已经立案侦查,按照日本法律办理;2、之后回国,根据《刑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按照属人管辖,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试用期内辞职有工资吗,试用期辞职是否有工资
法律对试用期内的要求并不是太严格,在此阶段,劳动者要是想要辞职的话也是可以的,但为了不损害单位的利益,要求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那么在试用期内辞职的是否有工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
·享有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享有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有哪些?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
·一般情况下,我国的刑事案件在侦办以后,会将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
一般情况下,我国的刑事案件在侦办以后,会将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羁押。一般都会有当地的派出所进行看守,当然如果司机醉驾的话,那么肯定少不了也是需要进当地的看守所的。在开庭之前是有一个准......
·法律规定什么条件可以判缓刑?
罪犯要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适用缓刑的话,那自然是再好不过的,毕竟被判缓刑的话可以暂时不用执行刑罚。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是可以判缓刑的,那根据规定究竟什么条件可以判缓刑呢?我......
·违约金和滞纳金的区别是什么
违约金和滞纳金的区别是什么?违约金和滞纳金的区别是法律概念不同,滞纳金属行政法律体系中的概念,是因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法律规定的缴费义务(如税费、工商管理费等),由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向......
农村宅基地被征收之后,可以获得哪几种补偿呢?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