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二手房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能用的情形有哪些?

  一、二手房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能用的情形有哪些?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2、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当房东将房屋抵押后再与租客订立租赁合同,则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将房屋拍卖后,租客面对新房东的腾房要求时,不得援引“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若原房东未于订立合同时书面告知租客房屋已被抵押,则需要对租客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明确书面告知租客房屋已被抵押,则租客的损失便由自己承担。同样的,房屋在出租前便被法院查封的,租客也不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保护。二、买卖不破租赁中租金怎么处理?根据上述“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阐释来看,所谓“买卖不破租赁”指的是新房东根据法律规定,自动承继原房东的出租人地位,因此对于出租人所应承担的义务,也应当一并承继。所以,租客预缴租金后,原房东将房屋出卖的,新房东无权请求租客支付已经预缴部分的租金。此时新房东所遭受的损失,应区别具体情况,向原房东请求返还或赔偿。同样的,新房东也不能向租客要求重新支付押金。租客因为已经向当时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原房东交付了若干押金,就不再负有支付押金的义务,继受出租人地位的新房东自然也不能再向租客主张押金交付。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新房东负有向租客返还押金的义务,至于原房东是否向新房东交付了押金,属于其他法律关系的范畴,对新房东向房客返还押金义务并不产生影响。综上所述,在二手房买卖中,人们经常会遇到租客提出买卖不破租赁,这样,在租赁期限内的话,买方就可能不能收回房子自己住。当然,买卖不破租赁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二手房出租之前存在抵押或者被查封等情况,房东将其抵押给银行,抵押权要优于租赁权。
  
  
  
总结:一、二手房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能用的情形有哪些?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拆迁补偿中,安置面积到底包不包含公摊面积?
      一、拆迁补偿中,安置面积到底包不包含公摊面积  选择安置房补偿方式时,所调换的房屋面积是否包含公摊面积,各地的标准有所不同。一般由各省市自行规定,目前,已有十七个省出台了相关补偿规......


·《民事诉讼法》二审的审理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二审的审理规定是怎样的?当事人上诉二审的条件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者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上诉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


·公告期间是否计入行政办案期限
      公告期间是否计入行政办案期限公安机关在办理一些行政案件时,会遇到联系不到当事人的情况。那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就会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告,那么《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关......


·我国批捕申请如何救济?
      一、我国批捕申请如何救济?我国批捕申请救济的相关规定为:批捕申请救济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公职人员醉酒驾驶需要如何处理
      公职人员醉酒驾驶的处理:酒驾触犯刑法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国家公职人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应给予开除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虚假诉讼公安不立案怎么办?
      虚假诉讼公安不立案怎么办?虚假诉讼公安不立案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复议,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虚假诉讼罪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报案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


一、二手房房屋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能用的情形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