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分公司超出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具有司法效力吗?

  分公司超出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具有司法效力吗?分公司超出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具有司法效力,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本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知道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权利范围,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呢?《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合同法》第四十八条也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于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由此可见,在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超出总公司的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如果总公司追认的,则为有效;否则为无效。二、分公司签定担保合同有效吗1、分公司的成立是为了总公司更好的开拓市场,更好的经营,分公司也领取了营业执照,但是却没有独立的法人代表,但只要在总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经营,那么就是可以对外签订合同的,而且还可以用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而且不一定非要盖公司的章,因为如果分公司事事都要向总公司汇报,那么分公司就没有必要成立了,所以它是有资格可以对外签订合同的。2、既然有了签订合同的资格,那么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哪些是有效的呢?分公司相当于代理了总公司的业务,分公司的经营活动范围是由总公司授权的,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是要先看看在没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之内,为了谨慎可以加盖总公司的公章。但如果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分公司没有查看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签订合同之后才发现签订的合同已经超出了授权的范围,但也不能说合同是无效的,这个可以申请总公司,如果总公司可以追认,那么合同就会变成有效的合同,如果没有那么合同就是无效的。但如果对方比较好协商就可以协商撤销。3、分公司因为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能擅自对外签订保证合同,需要经过总公司的授权,如果擅自签订,那么这个保证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造成了损失,那么由分公司经营管理的财产进行赔付,但如果财产不足,则会由总公司承担责任的。任何公司在注册之时就会确定经营范围,分公司也不例外,若是分公司签署了在经营范围内的合同,此时不管事后是否得到总公司的认可,该合同都不会具有司法效力。故此任何想要与分公司合作的用人单位,必须要先了解分公司的经营范围。
  
  
  
总结:分公司超出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具有司法效力吗?分公司超出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具有司法效力,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本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应该是大家都具有的基本常识,因为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应该是您都具有的基本常识,因为酒后驾车的话,很容易造成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给他人的生命带来严重的威胁。其实醉驾的危险您都是知道的,不过还是有人拿自己和他人......


·一、广州醉驾将人撞死判多少年?
      一、广州醉驾将人撞死判多少年?醉驾撞死人属于过失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购房者该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
      开发商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可能会出现一方二卖甚至数卖的情况,此时就是哪方出的价格高,那么商品房就出售给哪一方。但对于购房者而言,开发商这样的行为显然是会损害到其合法利益的,那一般购......


·公民泄露个人信息罪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现代社会里面经济的发展十分迅速,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由此个人信息也很容易就会被侵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主体可能是单位也可能是个人。其实公民泄露个人信息罪并不是刑法所规定的罪名......


·部分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吗?
      部分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可以吗根据我国继承法之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的,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分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直系亲属)和第二顺位继承人(旁系亲属);遗嘱继承......


·企业裁员的经济补偿
      企业裁员的经济补偿裁员属于劳动合同解除的一种方式,《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分公司超出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具有司法效力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