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征地拆迁?

  农村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征地拆迁?农村征地拆迁行为实际包括了土地征收、土地征用和拆迁房屋两个阶段。
   一、征地程序: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
  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二、农村房屋拆迁程序
  1、用地单位申请领取规划用地许可证
  2、申请拆迁许可
  用地单位须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向房屋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许可;
  3、进行拆迁宣传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
  5、暂停有关活动
  拆迁人取得征地或者占地批准文件后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在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有关事项,如停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停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停办入户和分户等。
  6、拆迁人向房管部门确定拆迁实施方案
  拆迁申请人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拟定的拆迁活动作出安排,主管机关以备案的方案作为监督其拆迁活动的依据。
  7、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等进行拆迁评估
  8、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9、拆迁安置
  农村征地需要严格按照农村征地拆迁程序进行,在征收农村用地前,征地单位应该先办理用地申请,提交用地方案,待方案通过后需要发布公告告知,并且制定补偿安置方案。房屋拆迁需要领到规划用地许可证,进行拆迁宣传并发布公告。征地拆迁是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的,补偿方案的完善与否直接影响征地拆迁能否顺利进行。
总结:农村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征地拆迁?农村征地拆迁行为实际包括了土地征收、土地征用和拆迁房屋两个阶段。一、征地程序:1、办理用地申请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在我国起诉离婚有一方不签字能离吗
      可能有少部分不太了解我国婚姻法的相关人员会认为,不管结婚离婚都需要两个人的同意,因此在离婚的时候,甚至有人会觉得另一方不同意,不签字的情况下,就没有办法解除婚姻关系了。甚至当事人在......


·公司可以把商标转让给个人吗,内容是什么?
      公司可以把商标转让给个人吗,内容是什么?公司是可以把商标转让给个人的,内容为:商标属于虚拟资产是有价值的。只要是注册了的商标,那么这枚商标当然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双方需要向商标局提出申......


·车祸引发流产要赔偿精神损失吗
      车祸引发流产要赔偿精神损失吗一、车祸引发流产要赔偿精神损失吗根据相关规定,针对车祸引发流产的精神损失应当赔偿。根据相关规定,因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或者死亡、造成怀孕妇女流产的,当事......


·一、店面公司违约如何赔偿?
      一、店面公司违约如何赔偿?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赔偿各种损失,包括转账费用和继续经营......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变更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变更是什么意思?有些人身为公司的董事长兼公司的法人代表,实际上肩上所担负的职责是要比普通职工多的多的。有少部分的普通职工只知道勤勤恳恳的在劳动关系当中做好自己手......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


农村征地拆迁程序是怎样的?如何进行征地拆迁?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