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招摇撞骗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招摇撞骗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招摇撞骗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招摇撞骗诈骗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后者侵犯的则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二)、侵犯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既包括钱财等物质性利益,也包括非物质性利益、后者的对象则仅限于钱财
  
  (三)、构成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只能是采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地位、职称的方法进行欺骗、后者则可以用任何方法进行诈骗
  
  (四)、犯罪数额不同。前者的成立不以诈骗财物数额较大为要件、后者则必须达到规定的数额才构成犯罪
  
  (五)、犯罪目的不同。前者行为人可以是追求物质性利益,也可以是追求非物质性利益、后者则仅限于非法占有物质性利益(公私财物)。
  
  二、招摇撞骗罪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招摇诈骗罪域诈骗罪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并且由于实施了此两种犯罪行为之后,会造成的社会危害存在差异,故此处罚也不同。在现实生活中,诈骗行为更能为常见。不敢是遇到招摇诈骗的行为,还会钱财被骗取,都可以向当地的司法机关举报。
  
  
总结:招摇撞骗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一、招摇撞骗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招摇撞骗诈骗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为了社会的发展,劳动保障监察十分重要,各地区推行劳动保障条例
      为了社会的发展,劳动保障监察十分重要,各地区推行劳动保障条例,既规范了监察工作,完善了监察程序,又能进一步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而促进经济的发......


·有些人可能认为
      有些人可能认为,只要发生了工伤事故,都能理所当然地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却不知道在很多情况下,他的工伤待遇已经在离他远去,这对于工伤受害方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损失。那么,丧失享受工伤保险待......


·故意伤害民事赔偿哪些费用
      故意伤害民事赔偿哪些费用故意伤害是公诉案件,如果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达到了轻伤以上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同样故意伤害也侵犯了他人的身体权,需要民事赔偿。故意伤害罪赔......


·货款人的违约金收取办法是什么?
      货款人的违约金收取办法是什么?货款人的违约金收取办法是:按照合同上规定的条款进行支付,或者通过诉讼方式,经过司法机关判罚后,双方根据判罚结果进行支付有关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


·离婚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离婚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什么?离婚探视权的时间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认定,需要由双方协商一致来认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探视时间。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


·一审行政判决法律适用的类型有几种?
      一审行政判决法律适用的类型有几种?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七种类型的判决,即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招摇撞骗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