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除外情形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除外情形有哪些
  
  1、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有相反约定的;
  
  2、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租赁物上已经设立抵押权,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导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
  
  3、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租赁物已经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二、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2、《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3、《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起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在租赁期间,相关的租赁双方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签订相关的租赁合同,这类租赁合同应包含相关的租赁房屋、租赁时间、租赁权益。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相关的房屋房东的合法权益。避免这类房屋产生相应的租赁纠纷。
  
  
总结:一、买卖不破租赁的除外情形有哪些1、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有相反约定的;2、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租赁物上已经设立抵押权,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因抵...#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山东省抢劫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抢劫罪一般属于严重犯罪,相应的刑法也会相对较重。正是由于罪行较大,所以有关部门在立案方面也是十分慎重的。而包括很多山东人在内,对于抢劫罪请律师的收费问题都不太清楚。那么,山......


·劳动者在工作时一颗牙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在工作时一颗牙算不算工伤算工伤,门牙脱落一颗的属于十级伤残。门牙脱落就算不算无伤残等级,也可以享受除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待遇。只要认定为工伤,那么受伤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医院打针过敏问题在哪投诉
      医院打针过敏问题在哪投诉1、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应为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


·校车超载被起诉会受到什么处罚?
      校车超载被起诉会受到什么处罚?最近,校车安全问题进入公众眼帘,成为您重点关注的儿童安全问题,由于校车超载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屡屡发生,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孩子们的安全问题亟待解决。因......


·订立自书遗嘱注意事项是什么?
      订立自书遗嘱注意事项是什么?《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1、遗嘱......


·诉前财产保全追加被申请人的规定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追加被申请人的规定是什么?诉前财产保全追加被申请人的规定是必须是在诉讼还没有发生之前,就对于相关的人员来进行追加,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除外情形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