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可以签多久没有具体的规定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可以签多久没有具体的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据此,《劳动合同法》对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未限制。公司可以与这些季节性用工签订期限为3个月的劳动合同。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更短的。二、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有3种,分别是: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了一定的期限、期限届满,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这种合同适用范围广,应变能务强,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和工作岗位的不同要求来确定合同期限。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从事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工作的岗位。订立这种合同的职工一般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从事生产(工作),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等于一成不变,如果出现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也可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把完成某项工作的时间约定为合同终止而达成的协议。它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是约定合同终止条件,而不是约定确定的期限。大多数时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属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在劳动合同中,就具体的期限作出了明确约定的。至于是否有试用期,其实也是允许当事人之间进行约定,而这并不是必须的。要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决定不约定试用期,这也是法律允许的。而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不管是最短期限还是最长期限,严格来说《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其实对此都是没有明确规定。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可以签多久没有具体的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在什么情况下能无罪辩护
      在什么情况下能无罪辩护1、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失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


·离婚财产冻结期限是什么?
      离婚财产冻结期限是什么?一、离婚财产冻结期限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诉前保全的实质条件是在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存在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急的状态下,......


·在单向行驶的路上逆向行驶扣几分
      在单向行驶的路上逆向行驶扣几分驾驶机动车逆行,扣三分,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依据《道路交通......


·酒后自卫过当伤人罪怎么判刑
      看具体情况定。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哪
      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哪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申请人为了谋取......


·一、父母离异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
      一、父母离异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后果是什么一方不付抚养费属于不履行抚育义务,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短可以签多久没有具体的规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