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涉嫌洗黑钱属于什么罪?

  洗黑钱属于什么罪洗黑钱构成洗钱罪,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二、构成洗钱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构成洗钱罪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洗钱罪的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即“明知”, 是否“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一)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二)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三)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四)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五)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六)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七)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第二,洗钱罪所“洗”的钱必须是特定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即必须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第三,洗钱罪的行为方式包括:(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成立洗钱罪,要求是针对一些特定的犯罪,包括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等,这被称之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出于对其违法所得或者收益的来源、性质进行掩饰、隐瞒的目的,进而采取相应措施,使之变为合法财产。一般除了自然人之外,单位也是可以成立本罪的。要注意的是,在对单位进行处罚的时候,一方面对单位判处罚金,另一方还要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总结:洗黑钱属于什么罪洗黑钱构成洗钱罪,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两人离婚孩子抚养费要多少
      一、两人离婚孩子抚养费要多少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


·高速违停罚款多少扣几分
      如果是在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者在非紧急情况下在紧急车道上停车,则要面临扣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


·为他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定性的条件是怎样的?
      最近几年非法集资等现象频繁发生,有的人借着社会众筹的名义非法集资,有的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无意识帮助他人非法集资,那么非法集资协助人定性的条件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


·和国有资产租房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和国有资产租房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一、和国有资产租房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有哪些
      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有哪些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2011年1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登......


·一、通常交通事故人伤几天赔付?
      一、通常交通事故人伤几天赔付?交通事故的赔付时间是不确定的,交通事故的赔偿款要根据事故的类型和事故解决的方式来决定拿到赔偿款的时间交通事故伤者赔偿金协商一致,一般很快。如果诉讼,......


涉嫌洗黑钱属于什么罪?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