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遇到意外死亡怎么处理
工地遇到意外死亡怎么处理随着我国各项建设的开展,建筑公司等施工企业目前雇佣着大量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大量的农民工。发生伤亡事故后,受害方(包括伤者、死亡者的近亲属等人员)可以选择侵权途径和工伤途径来要求赔偿。(一)侵权途径首先就需要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来确定具体赔付项目及数额;其次是需要明确的是要明确事故责任分担问题,尽管实践中受害方责任较小,但是也要负担相应的事故责任;最后就是结合上面两点来确定最终赔付数额并签订协议。(二)工伤途径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工伤,目前基本认为只要是构成工伤的,受害方无事故责任。采取以上两种途径来处理伤亡事故,在实践中都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途径选择:赔付方及受害方要各自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途径,因为两种途径有不同赔付项目、赔付标准、处理程序,工伤途径需要先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完毕后再处理赔付问题,而侵权可以直接诉讼。2、签订协议后的处理:实践中有很多签订完协议后反悔又诉讼至法院的争议,签订完协议后最好到法院走调解程序或司法确认程序,这样也防止当事人的反悔来撤销协议等。二、工地意外死亡该怎么赔偿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不少人认为,只要是在工地上干活的时候发生意外情况导致死亡的,那么就一定属于工伤死亡。但其实,这样说也太绝对了一些。因为是否属于工伤死亡,还需要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认定,才能做出结论,不能轻易的认为只要发生在工地上,就一定属于工亡或者工伤。
总结:工地遇到意外死亡怎么处理随着我国各项建设的开展,建筑公司等施工企业目前雇佣着大量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大量的农民工。发生伤亡事故后,受害方(包括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行为人持刀抢劫要判多久?
一、行为人持刀抢劫要判多久我国《刑罚》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发别人照片算不算侵犯肖像权,会不会赔偿损失?
我们都知道在我们生活中随时随地都可以在网上见到明星和一些有钱有势这些人的照片来做宣传,但这些照片肯定是都经过本人同意才放上网的,然而有一些人不懂事,把自己身边好友或者自己讨厌人的照......
·刑法中关于非法制造枪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刑法中关于非法制造枪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一、刑法中关于非法制造枪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刑法》中关于非法制造枪支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
·一、醉驾事故出人命怎么办?
一、醉驾事故出人命怎么办?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
·一
一,离婚前转移财产视为婚姻破裂是否合理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
·东莞劳动仲裁程序
东莞劳动仲裁程序东莞劳动仲裁程序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的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工地遇到意外死亡怎么处理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