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办理程序及相关材料

  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办理程序及相关材料一、 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办理程序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收费标准:不需要收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申请劳动仲裁的相关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3、劳动纠纷证明,比如没发工资,就找证据证明没发工资,工伤就找证据证明存在工伤,等等
  4、身份证明,你自己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用人单位证明,比如工商登记资料
  5、申请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办理流程及相关申请材料。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应该了解基本的诉讼渠道,申请劳动仲裁,使用正当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切勿莽撞行事。希望网站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疑问。
总结: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办理程序及相关材料一、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办理程序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的流程和材料有哪些?
      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的流程和材料有哪些?一、公司变更法人及股东,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变更法人股东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以及公章和法人章。......


·一、离婚的负债协议在离婚后可以修改吗?
      一、离婚的负债协议在离婚后可以修改吗?(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生活中,许多人因为精神疾病而犯罪,他们本身对事情并不知情,因此对于他们的判决也有所不同,许多人不知道怎样才会被算作患有精神疾病,对于其的判定依据和流程是什么样的,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


·打官司要多久才能判决?
      打官司要多久才能判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那么打官司要多久才能判决呢?我国民事案件分为一审、二审以及再审,在不同的阶段,法律规定......


·招标人如何合理终止招标?
      当招标人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就意味着正式启动招标程序,投标人会基于信赖筹备投标事宜和参与投标。但由于各种原因,招标人在启动招标程序后可能终止招标。《招......


·专利权跟著作权区别都?
      专利权跟著作权区别都有哪些一、专利权跟著作权区别都有哪些(1)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


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办理程序及相关材料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