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侵害名誉权不知道是谁该怎样维权

  一,侵害名誉权不知道是谁该怎样维权侵害名誉权的,受害人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在侵害名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如果造成精神伤害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如侵权人拒不承担责任,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另外,侵害他人名誉权,情节严重的(如造成他人精神严重抑郁等),还可能构成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认定侵害名誉权行为的依据:侵害名誉权,主要表现为侮辱和诽谤两种方式,侮辱是指用暴力或口头、文字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侮辱行为的构成须具备以下要件:①在主观上侵权人是故意的,也就是有意识地要损害他人名誉、人格。如果是无意中说了有损于他人名誉、人格的话,并非故意侮辱的,不构成侮辱行为。②在客观上侵权人实施了引起他人精神痛苦和屈辱的言辞或行为。③侮辱行为必须具有公然性,即有第三人或更多的人在场或者用能够使众多的人看到或听到的方式进行侮辱。④侮辱行为须具有针对性,即侮辱行为是针对特定的人实行的。如果在公共场所无目标的谩骂,无针对性,不构成侮辱行为。而诽谤是指无中生有,捏造事实,破坏他人名誉、人格的行为。诽谤行为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条件:①诽谤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过错,它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两种心态。②在客观上侵权人实施了足以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行为,它包括以捏造。夸大和歪曲事实的行为来降低对该公民的社会评价。③诽谤行为具有公然性和针对性。名誉权的维护需要自己注意实际的情况,否则事情的解决就会存在难度,毕竟此类涉及的利益人存在冲突,所以一般协商解决的可能性几乎不可能,但是只要自己的事情处置没有违反国家的规定,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不会有太多的争议,所以自己需要注意方式。
  
  
  
总结:一,侵害名誉权不知道是谁该怎样维权侵害名誉权的,受害人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在侵害名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如果造成精神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夫妻二人财产管理规定是什么?
      夫妻二人财产管理规定是什么?夫妻二人财产管理规定是夫妻双方对于所共同拥有的财产都是享有平等的管理权利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


·民法总则适用之前纠纷如何处理,诉讼时效有哪些
      民法总则适用之前纠纷如何处理,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我国制定了很多条法律法规,这些法律不仅可以保护公民,也可以规范和约束公民的行为。当人们发生纠纷的时候,民法总则有规定,依照法律处理......


·介绍妇卖淫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介绍妇卖淫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一、介绍妇卖淫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怎么解决子女的抚养权纠纷
      怎么解决子女的抚养权纠纷1、委托人在离婚时一定要加强离婚与离婚协议的风险防范,在离婚时,一定要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自己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不得冲动和盲目,更不能不顾子女以后成长而放弃......


·个人股权转让纳税的规定是什么?
      个人股权转让纳税的规定是什么?缴纳税务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因为国家的福利需要大量的资金因此需要缴纳税务来平衡这个开支,每个人在工资条中可以看到个人缴纳的税务详细金额,交税也法规中......


·我国的挂靠证书是什么意思
      我国的挂靠证书是什么意思在社会上,人际交往的过程中,或者在新闻上,我们都听说过挂靠证书这样的概念。但是,很多外行人士对这个概念不甚了解。其实,挂靠证书行业的发展也是有市场需求的,这......


侵害名誉权不知道是谁该怎样维权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