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协议解除和终止有什么区别?

  协议解除和终止有什么区别? 一、协议解除和终止在理论上的区别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作为劳动关系消灭的两种情形,从法律效果上来看,其结果都是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具有一定相同性,但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毕竟是两种使劳动关系归于消灭的不同方式,二者在成就条件、程序、法律后果等诸多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并直接导致劳动者在遇到这两种情形时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差别,采取维权手段的差别。因此,有必要对二者进行简单的比较,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明确知道,在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两种情形中双方权利义务的不同,以便双方更好地解决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纠纷。
  协议解除是协议终止的一种形式,协议终止有多种形式,包括履行完毕终止、协议解除终止、混同终止等。
  协议解除必然导致协议终止,但协议终止不全是因为协议解除导致的,协议法中关于协议终止和解除的规定。
   二、协议解除和终止在法律上的规定不同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协议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八条 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协议。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协议的条件。解除协议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协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协议: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内容是我们整理出的协议解除和终止的区别,综上可知,协议解除是协议终止的一种形式,解除必然导致终止,但是协议终止却不仅仅是解除,还存在别的形式,文章中列出了两者的法律依据,希望帮助您对此有了初步的了解,
总结:协议解除和终止有什么区别?一、协议解除和终止在理论上的区别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作为劳动关系消灭的两种情形,从法律效果上来看,其结果都是导致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被查醉驾没去关会怎么样
      被查醉驾没去关会怎么样醉驾交警罚单没有去交的话最直接的后果就应该是证件失效,被强制执行的话还会背冻结财产和收入。如果超过血液中的酒精的含量超过80好客的话,按照法律的话必须判刑。还......


·醉酒驾驶的性质和后果严重程度远远超过其他的酒后驾驶行为,从实
      醉酒驾驶的性质和后果严重程度远远超过其他的酒后驾驶行为,从实际情况看,在交通事故中,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主要是醉酒驾驶行为,为此,立法机构和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不断加大了对醉驾......


·如何向亲戚追讨债务
      如何向亲戚追讨债务中国有句老话叫“亲是亲,财是财,亲兄弟明算账”。无论是朋友、同事还是亲属和邻里,一旦有借贷发生,从法律的角度来讲,两者之间就只存在着一种关系,那就是债权和债务的......


·一、交通事故车辆定损时间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车辆定损时间是多久?1、车辆定损没有时间规定,但是保险报案有时间规定。2、国家对车险定损时间并没有硬性要求,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双方不能协商解决,需要打电话通知交警处理。与......


·继承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继承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3、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费用分录该怎么做?
      公司破产清算清算费用分录该怎么做?每间公司在面临破产时,都要依照法定的程序偿还之前欠下债务、收回债权和分配剩余的财产,这些就是清算费用,这是在清算期间一定会发生的费用。因此在会计......


协议解除和终止有什么区别?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