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大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上是怎样规定的?

  一、大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上是怎样规定的?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5、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十九条 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对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可以指定或者选择多名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二十条 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诉讼当事人、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
  
  司法鉴定人曾经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鉴定的,或者曾经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或者曾被聘请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过同一鉴定事项法庭质证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一条 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的,应当向该司法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
  
  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司法鉴定人是否回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撤销鉴定委托。
  
  由于不同的伤残鉴定等级其赔偿的金额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要由司法机关认证的具备鉴定资质的单位来进行处理,如果司法鉴定的程序出现错误,可能导致司法鉴定不具备法律效力,在司法鉴定等级出具后,可以根据相应的标准进行赔偿认定。
  
  
总结:一、大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上是怎样规定的?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3、当事人申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拘役是什么意思 拘役有没有缓刑
      我们发现有些时候法官对刑事案件作出最终的宣判时,往往会同时宣告罪犯适用缓刑,而大多数时候都是那种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适用缓刑。而拘役作为一种比有期徒刑要轻的处罚,罪犯被判拘役......


·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时,一般都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具体来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会有哪些后果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合伙企业股东退伙要交税吗 一、合伙企业股东退伙要交税吗?
      合伙企业股东退伙要交税吗一、合伙企业股东退伙要交税吗?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退伙要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关键是看在入伙期间是否取得盈利,合伙期间的累计分红减除合伙人合伙时投入的资金,就是和......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范本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范本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范本甲方(拆迁人):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___乙方(被拆迁人):......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立案金额是多少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行贿受贿的这种行为不止发生在国家公职人员身上,其实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行贿的话,这样做也是触犯了我国国家的法规的。如果构成了立案标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文中......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自动离婚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自动离婚在我国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如果双方想离婚,必须按照程序,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同时,根据《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大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上是怎样规定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