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常见的哪些行为是价格欺诈

  常见的哪些行为是价格欺诈
  
  1、虚假标价。
  
  即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如某商品标价签上标明产地是国外,而实际产地是中国某个地区。
  
  2、两套价格。
  
  即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
  
  3、欺骗性标价。
  
  即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
  
  4、模糊标价和虚夸标价。
  
  即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如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以“全市最低价”、“所有商品价格低于同行”等文字进行宣传,而实际上其商品价格多数高于其他商家。
  
  5、虚假折价。
  
  即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如以“全场五折”类似的字眼宣传,但实际上只有某些商品打折,或者实际标价与原价相差很大。
  
  6、对处理品不标价。
  
  即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7、不如实披露赠品情况。
  
  即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如买一赠一或买二赠一类似的宣传时,其赠品却与原来的产品不一致,质量或数量存在缩水,或者但不少商家故意模糊所送商品的品名、数量,甚至以假冒伪劣商品充当赠品。
  
  8、隐蔽价格附加条件。
  
  即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
  
  9、虚构原价。
  
  即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如商店降价销售品牌服装,虚构原价上千元,现价才几百元,价格明明没有降,却故意虚构原价,打出降价的招牌。
  
  10、不履行价格承诺。
  
  即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的,却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
  
  11、虚构比较价格。
  
  即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12、价质不符。
  
  即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
  
  13、谎称“政府定价”。
  
  即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实际上市场上绝大多数商品已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小部分被列入政府管理范围,标价签上的“市物价检查所监制”等字样,仅表明物价部门负责对其标价形式进行监管,而不表示政府机构参与定价。
  
  就价格欺诈来说,可能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我们在平常的生活过程中,其实也是经常被经营者价格欺诈的。说的简单一些,价格欺诈也就是在价格上面做文章,虽然从表面上看,消费者可能是占了便宜,但实际上还是经营者获利。往往就是在价格上给人一种自己获利的假象,从而进行实际消费。
  
  
总结:常见的哪些行为是价格欺诈1、虚假标价。即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劳动关系的确认有哪些标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即为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来证明。不过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的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劳动者的权益来说并没有保障,许多劳动纠纷都......


·夫妻能在外地起诉离婚吗?
      夫妻能在外地起诉离婚吗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


·在我国探视申请需要哪些手续
      在生活当中,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以后,那么针对犯罪嫌疑人的探视是有要求的。毕竟涉及到我国的法律问题,因此在探视的时候可不是说随随便便想探视就可以进行探视的,必须要严格遵守派出所的一......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吗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吗?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吗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效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一般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如下: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


·一、重婚罪可以网上通缉吗?
      一、重婚罪可以网上通缉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一方起诉犯重婚罪的,重婚罪的犯罪嫌疑人再逃的,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将其追捕归案。被司法机关发现或受害人报案经......


·不能国家赔偿申请的情形都有哪些?
      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权行使过程中有损公民权益的话,作为权益受损者有权申请国家赔偿,而大多数的赔偿请求人对于不能国家赔偿申请的情形都有哪些并不是了解得特别清楚。要想解答此问题......


常见的哪些行为是价格欺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