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后再婚财产如何区分?

  一、离婚后再婚财产如何区分?
  
  离婚后再婚之前的收入都是个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个人财产的范围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几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等。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如婚前个人的积蓄,在婚后用于买房,虽然房子是婚后所买,但用的是婚前积蓄,依旧认定为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实,对夫妻财产的区分和再婚或者初婚等这些都没有任何的关系的,即使不是再婚,第1次结婚的情况下,财产也是按照以上方法予以区分的。不过,如果自己对财产问题这么没有安全感或者想得太多的话,干脆提前约定清楚了也比较省心。
  
  
总结:一、离婚后再婚财产如何区分?离婚后再婚之前的收入都是个人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聚众斗殴怎么判从犯
      聚众斗殴一般是一些年轻人,年轻气盛不懂事,在被人激怒下爆发冲动造成的,看见朋友被打一般都会上去帮忙,从而衍生为聚众斗殴。根据我国法律聚众斗殴造成程度不一样,其处罚力度不一样。主犯和......


·一、部队买房子怎么申请公积金?
      一、部队买房子怎么申请公积金?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


·工程质量问题分类一般有哪几种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难听到建
      工程质量问题分类一般有哪几种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难听到建筑工程质量出问题的新闻,所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是我们大众常关心的焦点问题之一,那么您是否了解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相关知识,如果......


·劳动争议调解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


·继承的财产离婚能不能要求分割
      继承的财产离婚能不能要求分割一、继承的财产离婚能不能要求分割1、如果对方是在结婚之前继承的财产,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2、如果是对......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刑诉法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


一、离婚后再婚财产如何区分?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