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需要实缴吗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需要实缴吗?不需要实缴,《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其他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登记机关不再对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进行登记;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及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总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二、资金认缴的相关情况第一、认缴不代表不缴,只是把时间延长至你的经营年限之内,到期之前必须实缴到位;第二、注册资金是你承担有限责任的标准,注册资金是多少就要承担多少有限责任;第三、有很多行业的特殊要求是要注册钱就要资金到位验资的;第四,注册资金确实是衡量公司实力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第五、如果不缴的话,企业会进入失信企业的黑名单。认缴制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在初创时资金的问题,门槛变低,并不代表可以为所欲为,该履行的责任还是要履行的,该交的钱还是要交的。即使不需要验资,注册资本也不应随便填写,因为注册资本需要在公司经营期间交齐,所以在填写注册资本的时候还是要量力而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可以通过认缴的方式处理的,其目的在于降低注册公司的门槛,可以根据公司企业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注册资本的实缴,否则可能对公司的征信系统造成损失。
  
  
  
总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需要实缴吗?不需要实缴,《公司法》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应由谁组织?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应由谁组织?一项工程的每一个环节都非常地重要,二竣工验收也是最后一个环节,只有通过验收才能证明此项工程合格。那么,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应由谁组织?单位工程质量竣......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是什么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


·刑事案件的讯问有无沉默权?
      我国《刑诉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但这远还不是“米兰达规则”意义上的沉默权。这一条款的可操作性非常差,在实践中,法庭讯问,对与本案......


·夫妻起诉离婚去哪里办理手续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先确定管辖的法院才行,这点与协议离婚不同,协议离婚一般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手续。那这种情况下夫妻起诉离婚去哪里办理手续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


·土地征收公告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土地征收公告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合法的土地征收公告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公告必须在征收土地方案依法被批准之后实施,征地方案是在批准农用地转用后或同时必须......


·很多厦门的朋友表示,自己在醉驾之后经过法院的判决时就有了一个
      很多厦门的朋友表示,自己在醉驾之后经过法院的判决时就有了一个疑惑:在厦门醉驾开庭收监吗?我们觉得您似乎对收监有所困惑,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关于收监的相关知识,希望以下内容能够帮助您......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需要实缴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