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个人名誉权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个人名誉权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一、个人名誉权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个人名誉权纠纷答辩状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
  
  2、判令被告对原告赔礼道歉,并以在______村路口张贴公告,通过当地报纸刊登公告、当地广播广播的方式,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3、判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__元,为制止侵权产生的调查费用______元,合计______元。
  
  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自______年______月份以来,被告一直对原告进行造谣、诽谤、诬陷,多次污蔑称原告在______期间______行为,并在______地进行散布。作为同村之人,本着以和为贵,也多次专程或者委托母亲前往南通制止被告的诬陷行为。虽经原告及原告母亲多次制止,但被告臵之不理,依旧我行我素,不但没有收敛自己的行为,反而变本加厉进行造谣、诽谤、诬陷,当地群众对此事议论纷纷,造成原告的名誉权受到严重损害,也使得当地群众、甚至亲戚对原告的社会评价极度低下,原告的原本平静的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同时,由于被告多次诬陷,造成原告家庭、夫妻也多次为此事发生巨大争吵,对原告夫妻感情、家庭生活也造成较大影响,请求法院查明真相,依法追究被告的侵权责任。
  
  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
  
  二、名誉权纠纷管辖法院是哪里?
  
  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综上所述,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不法侵害,情况比较严重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权的,起诉到法院,要提交一份答辩状,就对方赔偿的方式数额及侵犯名誉权的事实写清楚。名誉权纠纷案件根据民诉法规定,被告所在地及侵权发生地法院都有权管辖。
  
  
总结:个人名誉权纠纷答辩状怎么写?一、个人名誉权纠纷答辩状怎么写?个人名誉权纠纷答辩状答辩人:地址:被答辩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诉讼请求:1、判令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拒付合同诉讼期有效时间是多久?
      拒付合同诉讼期有效时间是多久一、拒付合同诉讼期有效时间是多久拒付合同诉讼期的有效时间为两年,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


·没有消费的顾客摔倒怎样要求商店赔偿
      没有消费的顾客摔倒怎样要求商店赔偿一、没有消费的顾客摔倒要求商店赔偿的途径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必然也应该要求经营者对损害予以赔偿或公平、合理地......


·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有担保财产是否可以分割
      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有担保财产是否可以分割?公司破产时抵押担保财产可以分割。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此外,担保......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人轻伤会被吊销驾驶证吗?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人轻伤会被吊销驾驶证吗?醉酒驾驶机动车致人轻伤会被吊销驾驶证,醉驾本身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一经触及就会被吊销驾照,五年内禁驾不得重新考取,加上发生车祸致人轻伤,......


·遗赠扶养协议的特点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的特点是什么?1、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一般有限制。遗赠人只能是公民,扶养人可以是公民(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而且须具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同时扶......


·处罚玩忽职守罪标准是怎样的
      玩忽职守罪属于渎职犯罪中的一种,法律中规定只能是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而现实中有玩忽职守行为的,同时还需要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之后,才有可能被认定构成此罪。在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认定......


个人名誉权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