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检察院存疑不起诉赔偿怎么认定?

  一、检察院存疑不起诉赔偿怎么认定?
  
  根据最高法的规定:对于经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的,应视为对案件作出的无罪的决定,按照法律规定,应予赔偿。如果经过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被不起诉人已经获得国家赔偿的,但后来检察机关又发现新证据可以起诉,并且经法院认定为有罪,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该撤销原决定,要求被不起诉人返还赔偿金。存疑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核相应的证据后,发现证据不足,可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机关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以案件存有疑点不予起诉。
  
  二、存疑不起诉的条件
  
  (1)案件已经经过了补充侦查。这是对案件已经经过补充侦查,仍作不起诉决定的时机控制,也是作该决定的程序条件。一般而言,未进一步收集证据就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
  
  (2)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这是指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以至于即使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也很可能会宣告被告人无罪。
  
  二、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86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检察院对存疑不起诉案件的认定应当符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存疑不起诉案件的认定首先要对是否符合存疑不起诉的条件进行认定,但检察机关有权在后期继续进行立案侦查,如果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则还可以继续追究相关责任。
  
  
总结:一、检察院存疑不起诉赔偿怎么认定?根据最高法的规定:对于经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的,应视为对案件作出的无罪的决定,按照法律规定,应予赔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
      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是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间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解除了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的义务。......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什么意思?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什么意思?一、概念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186条......


·伤员如何核实工伤事故?
      伤员如何核实工伤事故?一、伤员如何核实工伤事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割是怎么样的
      如今绝大多数人都是选择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而很多情况下也是男女在结婚之前或者婚后共同贷款购房。对于这样的房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下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


·与机动车相撞机动车一方一定负赔偿责任吗
      一、与机动车相撞机动车一方一定负赔偿责任吗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被认定无责,也有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是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过、形......


·婚后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3、法律依据:《民......


检察院存疑不起诉赔偿怎么认定?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