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有哪些?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有哪些?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
具体而言,根据《公司法》第149条第1款和相关法条的规定,忠实义务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得因自己的身份而获益
1、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2、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二)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获取某种秘密利益或所允诺的其他好处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2、禁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三)不得侵占和擅自处置公司的财产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不得擅自泄露公司秘密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董事既不可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各种内幕交易从而获取私利,也不得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他人以谋取私利。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经理、主管总监】、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不得有下列行为(不含监事):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自我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竟业禁止)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公司的高管,一般都是公司中享受较多股权的一类人,对于公司的财产权益等都是有保护义务的,并且对于公司,有忠诚勤勉的义务,如果不遵守这样的义务,只是会给予一定的处罚,但是不会必然的导致公司股东身份的丧失。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有哪些?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有哪些?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大概是多少
要是夫妻离婚的时候子女尚未成年的话,则此时解除婚姻关系不影响对子女履行抚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就需要实际支付抚养费。那通常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大概是多少呢?要......
·强奸罪判几年,强奸罪量刑规范是怎样的
强奸罪侵犯了女性的性自主权,属于刑法调整的范围。但是你对强奸罪的认识多少呢?那么在我国,强奸罪怎么判刑?强奸罪量刑规范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帮助您解......
·剩下3年刑期可以监外执行吗
剩下3年刑期可以监外执行吗一、剩下3年刑期可以监外执行吗?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监外执行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过失犯罪的两种情况分别是什么
过失犯罪的两种情况分别是什么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
·离婚后没能力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我国,目前夫妻离婚的现象早已是见怪不怪的事情了。夫妻离婚只是一纸协议,看似简单,但是还涉及到孩子抚养权、抚养费以及离婚财产分割的事项,所以也是比较复杂的。但是,夫妻离婚之后,若另......
·行政不作为诉讼请求事项是什么?
行政不作为诉讼请求事项是什么?一、行政不作为诉讼请求事项是什么?行政不作为诉讼请求事项是处罚行政不作为的官员同时提出自己希望获得的补偿,具体的不作为请求如下:(1)如果行政机关应......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有哪些?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