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何时终止,此时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它与普通的合同一样,也会出现终止的情形。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何时终止呢?此外,若劳动合同终止的话过错方一般应该如何去承担违约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何时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终止的两种情况: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的;
2、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也告终止。
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这种终止属于约定终止。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劳动合同终止,意味着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已经结束,此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
二、劳动合同终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约定两种形式,第一种赔偿损失的方法。即约定由违约一方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第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另外,所谓的违约,不是一般性的违约,而是指比较严重的违约,造成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职工违约离职,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合同等。
1、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事实上,对于劳动合同的正常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都不用承担责任的,但若是因为一方违约而导致出现合同终止的情形,那就不同了,可见,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上述就是对劳动合同何时终止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它与普通的合同一样,也会出现终止的情形。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何时终止呢?此外,若劳动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商标转让价格是多少,如何办理
商标转让价格是多少,如何办理商标可以转让给个人,转让给个人受让人需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那么具体该如何办理呢?进行商标转让价格又是多少呢?即商标转让一般需要多少钱?本文就这两个问题为......
·离婚婚内出轨赔偿是否存在
离婚婚内出轨赔偿是否存在离婚后再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一般包括以下五种情形: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女儿能继承父母的田地吗?
女儿能继承父母的田地吗?在农村出嫁的女儿没有继承土地的权利,这并不是因为女儿已经出嫁,而是因为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并不是个人财产,根本就不能被继承。只不过,如果女儿的户口并没......
·农村临时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多久?
一、农村临时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是多久?《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
·受害人原谅入室盗窃能撤诉吗
一、取得受害人原谅入室盗窃能撤诉吗?民事方面可以撤诉,刑事方面警察不会撤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
·武汉离婚分割房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全国各地的法院在处理夫妻房产分割的时候,都是参照我国婚姻法当中的法条的。所以您如果在生活当中真的遇到了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问题争执不下的情况,其实是可以详细了解一下婚姻法当中对离......
劳动合同何时终止,此时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