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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再次上诉法院会有判补偿吗

  
  一、离婚官司再次上诉法院会有判补偿吗?
  
  
  离婚官司再次上诉法院也不一定会有补偿判决,离婚补偿是需要有证据表明另一方存在重大过错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3)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不是走形式,中级人民法院依然要结合一审的判决结果及原告现如今提交的证据进行审理,一审之所以不支持原告的离婚补偿请求就有可能是证据方面还是不够充足,所以,原告千万不要凭一时冲动就贸然上诉,没有足够的把握,上诉也是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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