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罪名是什么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罪名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销售行为。
二,本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
2、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产品的制造者(含产品的加工者),销售者即产品的批量或零散经销售卖者(含产品的直销者)。至于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在销售领域内分两种情况:一是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二是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
三、法律依据
1、《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刑法》第一百五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既生产伪劣又销售伪劣商品的,同时触犯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两种犯罪行为,因为商品在一定程度上是属于产品的,所以,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论处,在量刑时应当加重刑罚,至少处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还应当根据具体额犯罪行为处相应的罚金。
总结: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罪名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居间合同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居间合同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一、居间合同司法解释内容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
·案件从开庭到判决要多长时间
案件从开庭到判决要多长时间当事人一方就自己遇到的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开庭时间,但对于当事人来讲肯定是想尽快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利益。于是就很想知道案......
·民事诉讼证据不足法院会怎么判
?一、民事诉讼证据不足法院会怎么判民事证据不足的,驳回诉讼请求。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以侵......
·过年几天算加班工资2023
过年几天算加班工资过年放假期间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工资需要根据安排加班时间来确定,在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绑架罪有谅解书的话可以减刑吗?
一、绑架罪有谅解书的话可以减刑吗?可以减刑的;绑架罪,是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
·抚养费可以增加吗 如何增加孩子的抚养费
虽然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孩子抚养费作出计算、确定,但此时毕竟是结合了当时的情况计算的,因此日后要是计算抚养费的因素发生了变化,那对应的也就应该调整抚养费的数额。那此时应该如何......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罪名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