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孩子多大才有可能判给男方

  孩子多大才有可能判给男方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3、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4、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5、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一般孩子超过了2周岁,同时父母中任何一方具有上述情形的。那么在父母离婚的时候,将孩子抚养权判给男方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二、与服刑人员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处理?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首先是建立在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的。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情况等妥善解决的。由于一方正在监狱服刑,并没有抚养条件。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由服刑人员抚养的情况会非常小。在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孩子尚未成年,那么即使离婚也不能免除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于是,这就会涉及到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其中包括了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金额的确定、探视权的协商等等。通常离婚夫妻如果可以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么允许当事人对未成年孩子抚养问题协商确定。而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时候,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考虑到孩子身心健康、学习成长等方面的因素,才会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其中一方。而之后,若客观情形发生变化,那也是允许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当然,在抚养权变更了之后,那么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仍旧需要支付孩子一定金额的抚养费。
  
  
  
总结:孩子多大才有可能判给男方除了未满两周岁在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外,其余时候均有可能判给父亲。以下情况为判给男方的法定情形:1、女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律师拒接辩护和代理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拒接辩护和代理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一百一十条(一)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二)委托人坚持追求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或不合理......


·一、工伤认定是单位赔钱吗?
      一、工伤认定是单位赔钱吗工伤赔偿是由公司赔还是国家赔偿如果单位有为你购买工伤保险,当认定为工伤时,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相应费用。如果没有加入工伤保险,则由企业承担责任。二、工......


·故意伤害中从犯的概念是什么?
      故意伤害中从犯的概念是什么?从犯主犯的对称,共犯种类之一,是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起辅助作用,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等。起次要作用,指......


·交通事故去法院立案材料
      交通事故去法院立案材料1、民事起诉状必须要用黑色签笔字签本人的姓名加公章。通常起诉司机、车主、保险公司,三个被告交四份起诉状,证据材料复印件四份。2、原告要提交的证据原告的身......


·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是什么?
      司法机关在侦查案件、包括在后期的公诉和审理过程中,对犯罪人和犯罪行为的认定最主要的依据就是证据,只有证据确凿才能定罪和定刑,而证据的来源渠道除了现场勘查外,很重要的就是取得证人证言......


·留置权的特征表现为什么
      留置权的特征表现为什么在债务关系中,有时会听到留置权的说法。所谓留置,即有留下处置的意思,指的是当债务人不还债或没有能力,无法还债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包括抵押物,保证金或其他......


孩子多大才有可能判给男方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