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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解除委托关系律师还可以继续辩护吗?

  一、审查起诉解除委托关系律师还可以继续辩护吗?
  
  
  审查起诉解除委托关系律师就不可以继续辩护了,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被问讯的时候就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所以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委托律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二、委托律师要注意什么
  
  
  1、要仔细查看律师执业证,登陆当地律师协会网站,查看真伪。
  
  
  2、查看法律职业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分为A类、B类、C类证,类似驾驶证那样分类。资格证的类别,反映律师的执业范围和水平。
  
  
  3、办理委托手续,签订委托合同。
  
  
  5、出具授权委托书。
  
  
  6、尽可能网上委托,利用现代通信工具,如QQ、微信、邮件、快递,避免东边西边,浪费你的时间和精力和金钱,同时提高效率。比如,一个经济案件,你委托律师的费用是5000元,如果让你跑来跑去,差旅费花了1000多、耽误你工作又浪费2000元,无形之中增加你的费用。
  
  
  7、携带本人的身份信息资料,如身份证、居住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复印件,原件自己保全,避免遗失。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要求,具体要在委托前咨询律师。
  
  
  三、检察院起诉流程
  
  
  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大致如下:
  
  
  (1)审查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案件;
  
  
  (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
  
  
  (3)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在审查起诉的阶段,不管是辩护律师还是受害者,都是可以主动与对方解除委托关系的,但是此时辩护任务还没有履行完,故此主动解除委托关系的一方,无疑是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的,赔偿的数额需要参考当初签订的委托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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