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评残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评残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评残会根据不同的等级而不同的划分依据。具体如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意识消失;??
  
  
  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不能工作;??
  
  
  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明显职业受限;
  
  
  d.?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职业种类受限;??
  
  
  d.?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交通事故被撞伤的受害人伤势太重就会被定义为是伤残的不同等级,而具体机构用来评定的标准和条件都是有划分的依据的,这些依据通常都是围绕受害人实际的身体状况和人际交流来决定的,如果连正常生活都没有办法依靠自主行动就肯定是比较严重的等级。
  
  
  
  
总结:一、交通事故评残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交通事故评残会根据不同的等级而不同的划分依据。具体如下:一级伤残划分依据??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悬赏广告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悬赏广告法律效力如何认定?悬赏广告一经成立后,即在广告人(债务人)和完成指定行为的行为人(债权人)之间产生债的关系。具体可以产生以下法律效力:1、报酬请求权。行为人依指定行为的完成,......


·期货私募基金分红到底是什么?
      期货私募基金分红到底是什么?一、什么是期货私募?目前期货私募主要有三类组织形式:一是有限责任公司,二是有限合伙期货基金,三是“期货工作室”。在“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运作中,往往......


·放弃继承可以在什么时间作出?
      放弃继承可以在什么时间作出?一、放弃继承可以在什么时间作出?可以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尚未处理之前时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所谓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作出的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有工作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工作欠钱不还怎么办?有工作欠钱不还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发货验收单、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一旦超过......


·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的程序
      (一)人民检察院的侦查权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案件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61条第4项、第5项规定的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


·刑诉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在新闻报道中,幼儿园老师伤害儿童的事件屡见不鲜,这种行为令人痛恨,如果伤害情节严重的话,当事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中有明确的条文对故意伤害罪进行了规定。法院在判刑的时候......


一、交通事故评残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