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责任和行政制裁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责任和行政制裁的区别是什么?
  
  一、行政责任和行政制裁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责任是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于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制裁,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者依其所应负的行政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措施。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类。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
  
  二、行政责任的惩罚形式
  
  可分为惩罚性行政责任、强制性行政责任和补救性行政责任。惩罚性行政责任的主要形式有:
  
  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强制性行政责任包括强制划拨、执行罚等;补救性行政责任的形式较多,主要有:认错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撤销违法、纠正不当、返还权益、行政赔偿等。
  
  行政责任按承担的主体不同可分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行政责任和行政相对人承担的行政责任。
  
  (1)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
  
  ①通报批评;
  
  ②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③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④返还权益;
  
  ⑤恢复原状;
  
  ⑥停止违法行为;
  
  ⑦履行职务;
  
  ⑧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
  
  ⑨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⑩行政赔偿等。
  
  (2)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
  
  ①通报批评;
  
  ②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接受行政处分等。
  
  (3)行政相对人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
  
  ①承认错误,赔礼道歉;
  
  ②接受行政处罚;
  
  ③履行法定义务;
  
  ④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⑤赔偿损失等。
  
  此外,外国人及外国组织在我国境内活动时,属于我国行政管理相对方,如违反了我国行政管理义务也要承担行政责任。外国人承担行政责任的特殊方式还有限期离境、驱逐出境、禁止离境等。
  
  行政责任的认定一般是由国家的行政机关根据相关法律依据来确定的,如公司的法人代表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如果法人代表违反了个人的行政责任,那么就需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行政法规来进行行政制裁。
  
  
总结:行政责任和行政制裁的区别是什么?一、行政责任和行政制裁的区别是什么?行政责任是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


·夫妻双方闹离婚分居事实如何证明?
      夫妻双方闹离婚分居事实如何证明?离婚的重要因素就是感情不和,而分居就是感情不合的重要的证据。那么要证明分居是如何证明?需要哪些证据?具体的证据如下:1、当地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夫......


·现代社会建筑的类型逐渐增多,同时也对质量要求更高,但对于这些
      现代社会建筑的类型逐渐增多,同时也对质量要求更高,但对于这些建筑物在修建的过程是需要满足一定的质量要求才会被准许投入社会使用的,而一旦出现了质量问题就会进行一定的处罚并返工重改,相......


·酒驾和判刑人员关押地点一样吗?
      酒驾和判刑人员关押地点一样吗?一般不会关押在一个地方;应当根据你犯罪性质、层级对你进行分类管理,与你同级处遇管理的的犯人关押在一起。分级处遇管理是看守所对犯人分类的基本依据。第四十......


·一、交通事故中交强险赔偿多少?
      一、交通事故中交强险赔偿多少?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0元,三方医疗费最高赔偿10000元,三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当无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元,三方医疗费......


·公司法重大事项包括哪些 公司的一些重大事项,都不是由董事长
      公司法重大事项包括哪些公司的一些重大事项,都不是由董事长一个人具体决定的。这些重大事项,都必须召开股东大会,经过股东的表决以后,如果有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这些政策才能够具体的实施......


行政责任和行政制裁的区别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