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怎么认定有劳动关系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

  怎么认定有劳动关系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原因在于,这种关系的人身隶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志。应当看到,这种关系表现的方式多样,既可以体现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直接与具体的管理,也可以体现为劳动规章制度下的一种间接与抽象的管理。同时,也不宜只将这一关系表述为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这样表述只能站在劳动者一方面,不能反映用人单位这一方,从而无法全面认定劳动关系。二是用人单位的供基本的劳动条件。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结合性的标准。所谓的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场所、劳动对象与劳动工具。用人单位之所以成为用人单位,就在于它掌握了相应的劳动条件,并因此成为劳动者劳动力的使用者,并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指挥与监督。由于实践中情况的复杂性,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应仅限于基本劳动条件。二、怎样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劳务关系主体不确定,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实际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用人单位是强者,劳动者是弱者。劳务关系的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乾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的劳动主体,一般只获得劳务报酬。4、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劳务关系适用《合同法》。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务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很多时候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产生了争议,在对纠纷进行处理之前就需要先对双方之间的关系作出认定,看究竟是否属于劳动纠纷。因为还有可能存在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等其他的情况。那么就会对之后争议的解决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通常认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实往往都是通过双方之间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来判定,但要是没有签订的话,则也可以通过其他的一些证据来进行佐证。
  
  
  
总结:怎么认定有劳动关系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原因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男方有钱但出轨离婚赔偿是怎样的?
      一、男方有钱但出轨离婚赔偿是怎样的?男方有钱但出轨离婚赔偿规定是包括物质方面损害赔偿,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赔偿,下面是婚外离婚......


·重婚不立案受害人应该怎么办
      重婚不立案受害人应该怎么办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


·刑事诉讼法上诉次数有限制吗
      根据我国国家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的提出后应当根据法院的判决进行制裁。同时在刑事案件中有不少特殊情况需要重新向法院提出诉讼在此判决。那么,刑事诉讼法上诉次数有限制吗?一般来说是有......


·五险一金是什么?
      五险一金是什么?如何办理?一、五险一金是什么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好意施惠的车祸施惠人有责任吗
      好意施惠的车祸施惠人有责任吗一、好意施惠的车祸施惠人有责任吗好意施惠的车祸施惠人是有责任的,好意施惠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


·法律规定农村股权证如何分红
      法律规定农村股权证如何分红?1、按入股土地面积作为分红,一般来讲农村股份制是指农村土地股份制,因为原来一般农村很少有企业或者其它经营性工商业机构,最大的资产就是土地。所以一般讲农村股......


怎么认定有劳动关系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