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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终止代理的情形?

  民法总则终止代理的情形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终止代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二、代理人的范围
  
  (一)律师。
  
  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并经过一定的专业训练,具有专门法律知识和一定的诉讼经验。他们通过代理诉讼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可以更好地维护国家法律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
  
  包括当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他们与被代理人关系密切,相互之间比较信任,对案件情况较为了解。因此,当事人委托近亲属代为诉讼是常见的。
  
  (三)社会团体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例如,妇女联合会为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可以从妇妇随着合会组织派出某人以妇女联合会的名义代理诉讼。
  
  (四)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
  
  其他公民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法律之所以规定要经人民法院许可,目的在于防止某些不宜充当诉讼代理人的人,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
  
  为了不致因出庭人员过多而影响法庭审理,民事诉讼法规定,每一当事人只能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三、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6、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可能每一场民事官司中,原被告双方决定和代理人终止代理关系的原因都不一样,但什么事情也非常忌讳中途换将。如果不是因为双方遇到了很特别的情况,在一开始形成代理关系之后,基本上都是等官司正式结束了才会终止代理。中途换了律师,结果可能更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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