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职期间,利用职务发明的专利单位会拥有所有权吗?

  
  一、在职期间,利用职务发明的专利单位会拥有所有权吗?
  
  
  在职期间,利用职务发明的专利单位不一定会拥有所有权,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二、申请专利应注意以下事项:
  
  
  (1)首先应弄清楚其所持有的发明成果是属于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职务发明指发明人或设计人为完成所在单位指派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所在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取得的发明成果,职务发明由单位申请专利,个人无权申请。非职务发明指完全由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单位指派工作后利用个人能力作出的发明。非职务发明可以由个人申请专利。
  
  
  (2)申请文件要求:申请专利应该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地址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3)先申请原则:我国专利权的授予采取先申请原则,即当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时,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4)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职员与单位在签署劳动合同时,也有可能会就在职期间的职务作品的归属权进行约定,此种情形下,职员若是创造出了作品,就必须得按照当初的约定来处理,若是没有约定,一般类型的职务发明也会直接的归属于职员个人所有。
  
  
  
  
总结:一、在职期间,利用职务发明的专利单位会拥有所有权吗?在职期间,利用职务发明的专利单位不一定会拥有所有权,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根据相关规定如何提取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材料?
      在当今这个社会,劳动关系是您都知道的一种常见的法律关系,但是我国劳动法中还规定了事实劳动关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可能会有人听过事实劳动关系,但是却不知道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阻止他人犯罪未成功也可构成立功
      我国刑法规定了对有立功(包括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从宽处罚的制度,根据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应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但对“阻止他人犯罪未获成功”能否认定为有立......


·挪用资金罪轻罪辩护的条件有哪些?
      人们在犯罪之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往往会找律师为自己打官司,律师处于对被代理人的利益考虑,往往会对案件进行了解分析,最后往被代理人好的方向辩护,所以在法院案件开庭时,是否正确......


·信用证诈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信用证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


·产品责任纠纷的管辖地是什么?
      产品责任纠纷的管辖地是什么?一、产品责任纠纷的管辖地是什么由于产品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


·一、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


在职期间,利用职务发明的专利单位会拥有所有权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