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购房合同中违约金30%是否合理

  
  一、购房合同中违约金30%是否合理?
  
  
  购房合同中违约金30%是合理的,《合同法》中规定的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 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二、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实际上,有可能购房合同当中违约金30%的约定会过分低于造成的实际损失,所以,对30%是否合理我们不能给出准确的答案,因为根本就不清楚购房过程当中违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开发商违约的话,一样要依法向业主支付违约金,哪怕没有给业主造成任何的损失也应如此。
  
  
  
  
总结:一、购房合同中违约金30%是否合理?购房合同中违约金30%是合理的,《合同法》中规定的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一、离婚不要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不可以,抚养孩子是双方的义务,《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


·发现报纸侵犯名誉权怎么办
      一、发现报纸侵犯名誉权怎么办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当事人获得司法保护的手段。当事人起诉要得到法院的审理,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1、原告要具有合法资格,即原告必须是与案件......


·根据规定骨折误工费赔偿多少天?
      根据规定骨折误工费赔偿多少天?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


·新三板上市要求都有什么?
      新三板上市要求都有什么?新三板市场是我国为了解决中小企业及高新技术市场存在的问题,这些企业普遍存在融资困难、人才流失、发展空间限制强、地域性特征明显等问题,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如何确定构成变造公司债券罪?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券管理法规,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


·长沙公司法律纠纷怎么处理?
      长沙公司法律纠纷怎么处理?公司的经营不是想象中那么一帆风顺的,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法律纠纷就是企业常见的矛盾之一,法律纠纷带来了是企业人力物力的损失,一般企业都不愿意沾染上......


购房合同中违约金30%是否合理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