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名誉权纠纷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一、名誉权纠纷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名誉权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都是被告所在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被侵犯名誉权该怎么办
  
  
  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同时需要收集一下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
  
  
  1、被告侮辱或诽谤原告的证据,如有侮辱性语言或与事实不符的文章、大、小字报、公开信件。
  
  
  2、文章内容涉及到的事实真相的证据,如学历证明等。
  
  
  (三)证明侵权事实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如单位处分等。
  
  
  (四)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三、侵犯名誉权的侵权责任
  
  
  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同时,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四、关于侵害名誉权责任的构成
  
  
  名誉权纠纷案件属于侵权行为法调整范围,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首先规定:对于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应当按照一般民事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去衡量。也就是说构成名誉侵权,必须具备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个侵权要件。针对《民法通则》有关侵害名誉权的规定过于简单的情况,《解答》归纳了几种侵害名誉权的典型行为方式,重点解决了以下几个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① 擅自公布他人隐私是否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② 并非只有故意才能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
  
  
  ③ 撰写、发表文学作品是否也会侵害他人名誉权;
  
  
  ④ 编辑出版单位的侵权责任;
  
  
  ⑤ 关于侵害名誉权的责任承担方式。
  
  
  实施诽谤或者是侮辱等行为,是会导致其他的主体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此类权利一旦受到了侵害,无疑会使得具有名誉权的主体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并且该主体的形象也是会有影响的,故此受害人可以向管辖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总结:一、名誉权纠纷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我国法律规定名誉权纠纷的管辖法院一般都是被告所在地,《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当遇到非法集资应该去什么部门报警
      国家对非法集资是明令禁止的,但是还是有很多人知法犯法。作为中国公民看到那些违法犯罪的行为有义务去制止并报警。那么,遇到非法集资应该去什么部门报警呢?这一次的内容便是关于这个问题的,接......


·单方交通事故处理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
      单方交通事故处理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
      1、现在我们国家的大部门的人的学历都比以前高了,但是对于法律很多人都还是法盲,生活或者工作中所需要用的法律知识和需要通过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的情况有很多,比如在工作中,两方或者多方合作......


·什么样的单位有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成为求职者关注的重点因素之一。求职者往往希望进入能够给他们缴纳五险一金的单位工作,这样才觉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了保障。那么,什么样的单位有五险一金呢?今天,我们......


·买房贷款要不要担保人办房贷不一定需要担保人
      买房贷款要不要担保人办房贷不一定需要担保人,具体要根据借款人的自身情况来定。当申请房屋贷款的时候,如果借款人收入足够或者信用纪录是良好的,那么贷款一般都比较容易获得审批。但是如果借......


·除斥期间是不是绝对期间?
      除斥期间是不是绝对期间?一、除斥期间是不是绝对期间除斥期间不是绝对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自行约定。甚至在法律允许的情......


名誉权纠纷的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