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因交通摔伤大概赔多少钱?

  因交通摔伤大概赔多少钱?
  
  一、因交通摔伤大概赔多少钱?
  
  交通摔伤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造成的实际伤害而定,如果造成伤残的,还应当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来进行赔偿。一般赔偿以下项目:
  
  (一)医疗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9条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
  
  另外需要说明两点:
  
  1、如对方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在一万元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当然,前提条件是对方车辆对事故负有责任。
  
  2、有的案件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或者一审终结后,还会继续产生医疗费用,这些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或保险公司承担。
  
  (二)误工费
  
  根据《解释》第20条规定,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不能举证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参照受诉法院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三)护理费
  
  《解释》第21条规定按护理人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收入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在常州,一般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按照55元每天计算,出院期间的护理费按照50元每天计算。
  
  (四)交通费
  
  《解释》第22条规定根据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发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一般按照住院时间、居住地与医院的远近程度、复诊的次数相对应。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解释》第22条规定:(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在常州地区一般按照18元每天计算。
  
  (六)营养费
  
  《解释》第23条规定: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在常州如受害人或原告主张营养费的,一般应当通过鉴定机构的鉴定来确定营养期限,否则法院很难支持。
  
  (七)残疾赔偿金
  
  《解释》第25条规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伤残赔偿系数)
  
  二、司法解释
  
  祸后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由事故各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摔伤是比较常见的,可以根据造成的伤残情况进行赔偿。在伤员医疗救助完毕后,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以及结果来进行确定赔偿情况。另外,涉及到有伤残情况或者有遗留病的问题,则还要根据相关标准进行伤残等级认定和赔偿,具体的认定以司法机关为准。
  
  
总结:因交通摔伤大概赔多少钱?一、因交通摔伤大概赔多少钱?交通摔伤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造成的实际伤害而定,如果造成伤残的,还应当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来进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在什么时候
      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在什么时候一般会是自送达给当事人之日起生效。我国行政处罚法并未没有明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时间,但相关履行处罚决定的条文均表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是自送达给当事......


·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
      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法院一般怎么判刑?生产有害食品罪既遂的判刑,可以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


·行贿罪单位犯罪的会怎么处罚?
      一、行贿罪单位犯罪的会怎么处罚?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刑法第389条、......


·笔迹鉴定原告不给原件怎么办
      一、笔迹鉴定原告不给原件怎么办笔迹鉴定当中原告不给原件的应该由法院来处理,也不能进行强制鉴定,更不能处罚对方,更多的是应该恰当的去劝说对方配合进行鉴定,在诉讼当中双方都应该积极的......


·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怎样要债
      借贷双方约定了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在还款日期到期后债务人没有还款意向的情况下向债务人讨债。不过,如果在借贷关系发生之时,借贷双方因种种原因而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怎样要债呢?此外,对于债权......


·行政处罚比例原则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行政处罚比例原则的内容是怎么样的?行政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如为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


因交通摔伤大概赔多少钱?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