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件麻烦的事情
离婚是一件麻烦的事情,一旦离婚牵扯到事情就太多太多了,比如要给一方抚养费就是非常麻烦的事情,那么离婚后找不到人怎么要抚养费?如果找不到人法院也是可以强制执行扣押冻结资产履行义务,法院可以帮助我们强制执行,将他所有能换成钱的都作为抚养费。
离婚后找不到人怎么要抚养费
(一)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如果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二)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三)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夫妻离婚最无辜的其实是孩子,父母双方应该将孩子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对于抚养费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处理,不要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找不到人,即使找不到人法院也是可以强制执行扣押冻结资产履行义务。大家面对抚养费问题时无需惊慌可以寻求当地法律部门律师协助执行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离婚后,两个人的感情就算是走到了尽头,离婚后找不到人怎么要抚养费?我认为没有人会这么的不负责任吧,毕竟曾经生活在一起,一定要为自己负责任,路是自己选的,即使爬也一定要趴下去,如果耍赖,那真是非常的渣,抚养费是自己一定要去支付的。
总结:离婚是一件麻烦的事情,一旦离婚牵扯到事情就太多太多了,比如要给一方抚养费就是非常麻烦的事情,那么离婚后找不到人怎么要抚养费?如果找不到人法院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
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一、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什么?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区别是两者的法律概念和说法是不一样的,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区别,因为只要是犯罪既遂......
·一、孩子监护人可以变更吗?
一、孩子监护人可以变更吗?可以变更。申请变更监护人是指被申请人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服有关组织指定的监护人且又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起诉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向人......
·生前取出的存款算遗产吗?
生前取出的存款算遗产吗?一、生前取出的存款算遗产吗?算是遗产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关于醉驾量刑标准是多少醉驾量刑标准是罚款1000
关于醉驾量刑标准是多少醉驾量刑标准是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禁驾。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罪状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是什么?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比较清楚的就是犯罪行为,但是实际上在我国刑法上还规定了罪状这一法律上的术语,以及犯罪构成。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对于这些名词您并不太熟悉,很多人想要知道根据相关的法......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前还贷吗
可以提前还款。一.部分提前还款。自2005年1月1日以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采用自由还款方式,因此贷款人可以通过调整月还款额的方式实现提前部分还款。二.全部提前还款。1、在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偿......
离婚是一件麻烦的事情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