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有规定申请笔迹鉴定时间吗
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稳定的和带有特殊意义的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的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对符合点和差异点的形成原因综合评断;做出鉴定意见并制做鉴定书。如果就“法律上有规定申请笔迹鉴定时间吗”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律图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一、法律上有规定申请笔迹鉴定时间吗?
申请笔迹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向法院申请笔迹鉴定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同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号,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二、 举证时限的一般规定
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8、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所以,笔迹鉴定也不是在诉讼活动的每一个阶段都能提出来的,例如被告在庭审阶段递交了关于笔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告可结合情况申请对该份笔记的真假作司法鉴定。因此,无论是笔迹鉴定还是其他的鉴定活动,在庭审的过程当中要结合实际情况向法院提出申请。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
总结: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婚内同居重婚认定标准是什么?
婚内同居重婚认定标准是什么一、婚内同居重婚认定标准是什么?婚内同居重婚认定标准是对方与第三者长期以夫妻关系居住在一起,认定重婚罪的主要情形:1、有配偶者又与第三人结婚。这种情......
·笔迹司法鉴定申请的机构是哪里?
笔迹司法鉴定申请的机构是哪里?向司法机关提出,具体程序有: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4、鉴......
·长期股权投资是所有者权益吗
长期股权投资是所有者权益吗许多人对长期股权投资的问题不是很了解,因而在对其进行分类时产生了困惑:长期股权投资是所有者权益吗?其实长期股权投资的归类在会计账目分录中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出来......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认定标准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指的是一些国有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利用他们的职务之便,自己或者为其他人再经营一些与本公司同类的营业,从中可以谋取巨大的非法利益。这种数额巨大的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刑诉法地域管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关于刑诉法地域管辖,当案件发生在不同地方时有产生不同的情况,那么刑诉法地域管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什么情况下产生的案情又归属哪里?接下来就让我们具体的讲解一下,让您对他有个更深刻的印......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
法律上有规定申请笔迹鉴定时间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