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现在是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
婚前财产现在是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的,在1993年的时候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的是,结婚双方的婚前的个人的全部财产,在结婚之后经过8年,较为贵重的东西经过4年,在法律上就会被判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在2001年的时候,国家在颁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对此有了新的规定:在结婚之前夫妻双方的个人的所有财产不再因为双方结婚之后有所改变,依然是个人财产不会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所以,在结婚之前的个人财产,不论你们结婚的时间有多长,个人财产还是属于个人的,不会因为时间变成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在我国《婚姻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在夫妻双方结婚之后维持的时间之内得到的以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夫妻双方的工资和奖金绩效等;(二)、自己进行生产或者经营得到的收益;(三)、夫妻任意一方获得了知识产权的收益;(四)、通过继承或者赠与得到的财产;(五)、其他应该归纳为夫妻之间的所有财产;夫妻对待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拥有同样的处理的权利,两者的权利是完全一样的。如果存在以下的情形的话,那么就属于夫妻之间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一)、夫妻之间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二)、夫妻之间一方因为身体遭受到一定程度的伤害从而获得的一定额度的医疗费,如果伤害的很严重,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残疾,那就还包含残疾人的生活补助费用;(三)、在有效的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已经明确地指出该被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双方中的一个人的;(四)、夫妻双方中一方特有的或者专用的生活用品之类的;(五)、其他应该属于夫妻之间一方的财产;并且在夫妻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可以自己进行协商,来约定在结婚之后的时间中,夫妻双方分别获得的财产以及婚前的个人财产怎么来划分,是全部都归自己拥有还是决定夫妻双方共同拥有亦或是这些财产之中有一部分共同拥有有一部分自己拥有,但是不论夫妻双方做出什么决定,都需要使用书面的形式,来保证这份协议具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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