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期权行权收益夫妻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期权行权收益夫妻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因为女方在实际生活中收入较低,就少分或者不分其共同财产。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2、保护子女、女方权益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将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保障子女离婚后的生活与健康成长的物质需求。在离婚时,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分割共同财产时需照顾子女利益,照顾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者将共同财产分给子女一部分。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我国民法典对于判决离婚,实行破裂原则离婚立法,只要夫妻感情确以破裂,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均可以获准离婚。即使是因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亦可获准离婚。但是,如离婚是一方有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如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也包括其他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精神的伤害,也严重破坏夫妻感情。所以无论无过错方是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动承受离婚的后果,都应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以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与痛苦,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4、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如果所谓的期权还权收益都是在结婚以前,结婚之后就没有买股票了,这样的话,这部分收入根本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些夫妻从来在婚后投资的有股票,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投资理财版块,甚至还有一部分投资是另一半根本就不知情的,很多时候,夫妻共有财产越多,分割起来反而越困难。
  
  
总结:一、期权行权收益夫妻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我们日常生活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是很严重的事情
      我们日常生活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是很严重的事情,这有时候会因为走法律程序太麻烦,可能会选择私了,也就是在私底下自行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根据一些法律条例所表明的来看,我们要私了所签的这个......


·企业并购后的整合问题如何解决
      企业并购后的整合问题如何解决企业并购后的整合问题如何解决(一)整合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在并购交易完成后的6至12个月之内,很可能会出现以下现象:被并购企业管理层及雇员的承诺和奉......


·库房少货库管必须赔偿吗
      不一定,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是否应该赔偿用人单位,这需要区别对待: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用人单位,比如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并且用人单位依据《......


·离婚冷静期是不是实施了?
      离婚冷静期是不是实施了?离婚冷静期目前没有实施,离婚冷静期只是草案中新增的规定,并没有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正式实施。依据新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


·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那个重
      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那个重一、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那个重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相比,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更为严重。监视居住需要当事人在居所内执行,监视居住要随时受到监视,不能离开住所。取保候......


·二手房办不动产权证需要哪些材料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
      二手房办不动产权证需要哪些材料办理二手房产权证需要的资料很多,主要是需要双方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房产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


一、期权行权收益夫妻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