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离婚财产认定与分割的方法?

  一,离婚财产认定与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诉讼离婚后,由于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本没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权利。但是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还是规定了救济的措施的。
  
  1、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2、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可以重新分割财产。
  
  协议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中对夫妻财产分割在离婚领取离婚证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对于以下情况,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财产。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二,离婚后怎么重新分割财产
  
  离婚后,如果存在上述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是,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时,必须特别注意法律对起诉时间的要求。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两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离婚财产的认定以及分割需要既定的法律基础,同样需要自己按照有关的条例进行分析,确保自己的权益不会造成较多的损失,但是会有不少的限定,自己需要注意有关的环节审核,这样事情的处理就会有着法律上的支持,不过需要自己结合实际情况。
  
  
总结:一,离婚财产认定与分割的方法有哪些诉讼离婚后,由于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本没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权利。但是对于特殊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签订二手房合同要明确哪些内容?
      签订二手房合同要明确哪些内容?一、签订二手房合同要明确哪些内容?1、明确房屋产权情况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买方需提前确认出售的房屋符合国家允许交易的房屋条件。在合同中,要明确房屋的产......


·打架斗殴双方都罚款吗?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因为意见不合或者当时情绪不佳,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小事儿就会引起一场纠纷,双方争吵不休,情绪激动时会大打出手,演变成打架斗殴事件,那么,打架斗殴......


·江津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江津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当前,各地城市建设和发展脚步越来越快,高速公路作为联通各地的交通基础设施,对于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建设高速公路就涉及到用地,土地是有限的,用......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涉及公司债权债务的情形是多种多样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形,寻求相应的处置方法。一是标的公司欠股东借款的债权。标的公司在存续期间,因经营需要或自身向金融机构贷款有难度......


·起诉离婚提交的材料主要有哪些
      起诉离婚提交的材料主要有哪些一、起诉离婚提交的材料主要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


·自遗嘱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自遗嘱的法律效力是什么?自遗嘱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


一,离婚财产认定与分割的方法?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