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监狱执行期间新罪漏罪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一、监狱执行期间新罪漏罪处理原则是怎样的?监狱执行期间新罪漏罪的处理一般都是数罪并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的刑罚,依照本法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对犯新罪的犯罪分子的数罪并罚。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的刑罚,依照本法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对犯新罪的犯罪分子的数罪并罚,是采用把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与后罪的刑罚合并决定执行刑期,已执行的刑期不计算在新决定执行的刑期之内,即执行“先减后并”,这与有漏罪的数罪并罚的计算方法不同,这样计算犯罪分子执行刑罚的最高期限有可能超过二十年,这是因为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说明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大,应当给予重处。如犯抢劫罪被判十一年,执行三年后又犯故意致人重伤罪被判十三年,对该犯的数罪并罚适用“先减后并”,即11年-3年 14年=22年,依有期徒刑最高不超过二十年的规定,决定执行二十年,但罪犯在监狱已执行了三年,其实阮服刑期已达二十三年。二、新罪和漏罪的概念:《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对新罪和漏罪的追诉。所谓新罪,是指罪犯在服刑期间再次犯罪,漏罪是指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其在判决宣告前所犯的尚未判决的罪行。三、对新罪和漏罪的追诉:在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有新罪或漏罪的,都应依 法追诉。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侦查由监狱进行侦查,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即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由 监狱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由监狱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件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如果罪犯在监狱之外服刑的,应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在侦 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件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对于漏罪和又犯的新罪,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和刑法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公民若是违法了刑事法律的规定,且其犯罪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若是比较重,那么一般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没在服役期间的居住场所就是监狱。监狱关押期间就又发现该主体犯了其他的罪责的,此时会先减轻处罚再判刑。
  
  
  
总结:一、监狱执行期间新罪漏罪处理原则是怎样的?监狱执行期间新罪漏罪的处理一般都是数罪并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有哪些资料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之前,我们建议申请人最好先了解清楚此时的相关规定,就包括在什么时间内提出申请、应该向哪个部门进行申请,而自己又应该准备些什么申请资料。这些对认定的结果都是有影响的......


·城市居民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吗?
      城市居民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吗我们要把农村的老房子和宅基地分开来看。首先,农村的老房子是父母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都可继承。但是,根据《士地......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酒后驾车根据驾驶人的体内血液酒精含量多少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两种,其中前者为违法行为、主要追究驾驶人的行政责任、处以行政处罚,后者为犯罪行为,追究驾驶人的刑......


·开车撞人私了没报案,这样处理好吗
      开车撞人私了没报案,这样处理好吗一、开车撞人私了没报案这样处理好吗私了虽然处理很快,但是没有后续保障,所以,开车撞人最好不要私了,选择让交警处理。二、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案证人撒谎有什么法律后果?
      民事诉讼案证人撒谎有什么法律后果?民事诉讼中,证人是证明案件事实的重要人物,但因为证人的主观性比较强,所以证人的证词很有可能就会发生改变,甚至在有的时候在诉讼中处于不利的一方会想尽......


·醉驾开除公职新规
      醉驾开除公职新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监狱执行期间新罪漏罪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