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哪个?监督的标准是怎样的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哪个?监督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谁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的行行为和国家公务员的职务行为。
   二、行政监督的划分标准
  行政监督可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通常的分类有:
  1、以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行政监督可分为一般监督和特定监督。 一般监督是针对不特定的相对方实施的监督,具有巡察、普查的 性质,一般监督大多是行政机关的事实监督行为。特定监督是对具体的相对方进行的监督检查,对于同一个行政机关来说,这两种监督可以同时使用,并不截然分开。
  2、以行政监督的内容为划分标准,行政监督可分为公安行政监督、工商行政监督、海关监督、资源监督、环境保护监督、审计监督等。
  3、以实施行政监督的时期为划分标准,行政监督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事前监督的特点是实施于相对方某一行为完成之前,事中监督是指对相对方正在实施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事后监督是对相对方已实施完的行为所进行的检查。
  4、以行政监督机构的任务为划分标准,可划分为专门监督与业务监督。 专门监督是指由专门从事监督检查,本身并无其他管理任务的国家行政机关实行的监督检查。业务监督是指担负管理与监督双重任务的行政机关所进行的监督检查。
  5、以行政监督与监督主体的职权关系为标准,行政监督可分为依职权的监督与依授权的监督。 依职权的监督是行政主体依据自身的行政职责权限所实施的监督检查。依授权的监督是指行政主体不是依据自身管理职责权限而是依据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监督检查权所实施的监督检查。
  以上就是我们对“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谁”问题的回答。行政监督的意义十分重大。做好行政监督可以使官员政治清明,让官员一心为人民谋福利,而不是只想着自己的利益。作为国家的公民,我们也应该即将行使自己的监督权,为国家的建设出一份力。
总结: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哪个?监督的标准是怎样的?一、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谁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的行行为和国家公务员的职务行为。二、行政监督的划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一、过错方起诉离婚的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
      一、过错方起诉离婚的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过错方会酌情少分财产。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


·房屋确权时农民要做些什么?
      房屋确权时农民要做些什么?农村房屋确权颁证想必广大农民都耳熟能详了,房屋确权主要确的是什么权呢?主要确的就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没有宅基地使用权证,那农民就麻烦了,就意味着你的房......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


·一、离婚协议对个人债务约定是如何规定的?
      一、离婚协议对个人债务约定是如何规定的?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


·仲裁协议书
      仲裁协议书当事人:当事人:当事人双方愿意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如下争议:(1)(2)(3)当事人名称(姓名):当事人名称(姓名):......


·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
      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二、借款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贷款资料;三、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四、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手续;五、签订合同;六、办......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哪个?监督的标准是怎样的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