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婚父亲死亡财产分割怎么分割?
一、再婚父亲死亡财产分割怎么分割?
依据法律规定,再婚后有房产的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的问题是这样的。
如果死者生前有遗嘱的话,应当依遗嘱办。没有遗嘱的房产分配是:一,确定房产是属于死者的。二,确定死者的第一程序继承人。
如果死者死亡时,其父母亲还活着、有儿子和女儿的话,则原则上财产应该由其父、母亲、妻子、儿子和女儿五人平分。如果死者死亡时,其父母亲已经去世、没有儿子和女儿的话,则由再婚的妻子一人继承。
下面是的继承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房子属于有房产的人的个人财产,如果此人去世,有遗嘱按照遗嘱的执行,没有遗嘱的情况的下,房主的配偶和子女平均分割该房产。
这已经不是婚前婚后财产的问题了,而是遗产的问题。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①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②不尽扶养义务;③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如果是再婚的话,首先在婚前的财产有子女和配偶以及父母进行平均分配。在婚后的所有支出必须将其先分一半,一半为再婚妻子,另一半有国家所规定的相关继承人进行平均分配。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对其进行对分配一些财产。
总结:一、再婚父亲死亡财产分割怎么分割?依据法律规定,再婚后有房产的一方死亡,财产如何分配的问题是这样的。如果死者生前有遗嘱的话,应当依遗嘱办。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检察院批捕是否为审查起诉阶段?
一、检察院批捕是否为审查起诉阶段?批捕属于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程序,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
·夫妻离婚本身就是双方的感情淡了
夫妻离婚本身就是双方的感情淡了,而严重的话可能双方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在感情已经不在的情况下,自然也就想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财产。于是我们就经常看到离婚夫妻为财产分割而大打出手,......
·审查起诉阶段叫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叫犯罪嫌疑人的权利是什么?审查起诉阶段叫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主要是: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
·对方付款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意思?
对方付款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意思?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
·交通肇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通常只有刑事犯罪才会说到立案标准的问题上来,而对于交通肇事的行为,实践中很多都会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说交通肇事立案标准,其实就是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介绍。......
·离婚协议不履行诉讼怎么提起
一、离婚协议不履行诉讼怎么提起离婚协议书在登记备案以后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因此,当事人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
一、再婚父亲死亡财产分割怎么分割?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