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要点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要点是什么?1、 及时、主动向检察机关递交委托手续,主动提出工作配合的意愿,征求办案人对案件的看法和意见。2、认真查阅、复制卷宗材料中的诉讼和鉴定文书。3、尽早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发现办案进程中的违法行为,并提出纠正意见。4、根据案件情况收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并与办案机关沟通交流。5、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定有异议的案件,可提供法律意见书表明看法。6、根据案情提出取保候审或改变强制措施的申请,以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7、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错误查封、错误扣押问题,及时向办案人员反映,并提出纠正和解决办法。二、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综上所述,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手中,说明前期的侦查基本结束,下面要进行审查起诉。当事人要尽快的委托律师,让其为自己做出有利辩护。律师从几个方面出发,仔细阅读卷宗,询问证人,提出自己的辩护意见给检察院,可以提出当事人犯罪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请求免于起诉。
  
  
  
总结:一、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要点是什么?1、及时、主动向检察机关递交委托手续,主动提出工作配合的意愿,征求办案人对案件的看法和意见。2、认真查阅、复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处罚原则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如果一个人违法犯罪之后,被称为犯罪嫌疑人,但是如果是单位整体或者公司、企业内部整体的犯罪,则被称为单位犯罪,更多的则是团体犯罪。那么你知道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及处......


·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投标是指在投标的时候,参加投标的企业因为投标文件中有某种违法或者不符合这次招标要求的,进行招标的工作人员就会对这个投标的文件进行无效的判定。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有以下这几种......


·从批准逮捕到起诉多久
      我们都知道,犯罪嫌疑人从逮捕到起诉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当然这个程序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么具体而言犯罪嫌疑人从批准逮捕到起诉多久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为您详细解答。一、批准逮捕到起......


·国家赔偿由谁支付
      做出国家赔偿的,必须是在一定的范围内,并且要符合国家赔偿法的要求。您都听说过国家赔偿,但是您有没有想过国家赔偿由谁支付。您在申请国家赔偿以后,经过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就会支付赔偿款。......


·一、夫妻双方分居几年算作自动离婚?
      一、夫妻双方分居几年算作自动离婚?夫妻双方分居多久都不能算作自动离婚,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有些夫妻常常认为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因为他们误解了《婚姻法》规定的“......


·监视居住可以在外地吗?
      一、监视居住可以在外地可以居住外地,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法律规定,被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居住地。有正当理由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住处,应当经执行机关批准......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要点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