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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具体情况是怎样的?中国有着漫长的农耕时期,因此土地对于百姓来说是十分重要的,随着国家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耕地改变用途,人变得越来越多而地却在减少,因此很多人尤其是村民都对土地承包的权利能否继承有很多疑问,甚至争取土地而闹得家宅不宁的新闻也时有发生,那么到底土地承包是否能够继承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捋一捋其中的关系。一、土地承包权本质上是物权首先我们要明白一点就是土地承包的经营权归属于物权,而我国《物权法》中有明确说明了土地的承包权并不是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由集体经济社共有的,所以土地承包的权利不是某个家庭或村民的囊中之物,是不能作为遗产去继承的。但是在承包期内能否由其他人继续经营使用,还需要看以下几个方面。二、家庭承包与其他方式承包的不同1.第一我们要看承包的方式是家庭承包还是其他方式承包。如果是家庭承包的前提下,还要看土地的用途。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规定,如果是土地用途是林地,那么其继承人可以再承包期内继承林地继续用,因为林地不同于耕地的播种周期短、收益回本每年都可以结算的优势,林地本身的投资具有投入较大、播种周期长,回本时间也相对漫长等等特点,所以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使用,前提是原来的承包人死亡。2.但是如果你的土地是耕地或者草地,那么土地的承包权是不能继承的。这里要清楚,家庭承包的形式是以户为计算单位的,一户内的人都可以再承包期内使用这块土地。3.例如一家三口,父亲母亲以及子女继承这块土地,那么当父亲死亡时,土地经营权其实是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因为这户人在承包期内还有两个是享有经营权的,因此母亲和儿子/女儿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当母亲和后代都去世后,这个经营权就会失效,而这个后代的女儿或儿子是无权继承的,村集体经济社会收回这块土地。但若果你是以其他方式承包。4.例如投标投回来的土地,在承包期内如果原承包者死亡,其继承人是可以继承承包权的,因为其他形式的承包更接近于“买”或“租”一块土地作商用,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分”土地。三、不允许继承土地承包权的原因国家不允许土地承包权代代相传是有原因的。首当其冲的是管理混乱、扰乱村集体经济社秩序的问题。村里虽然较城市落后,很多同村结婚的行为,但是也不排除后代子女跟城市人结婚、外省人结婚甚至与外国人结婚的情况出现。那么此时如果村的土地经营权继承到这些家庭身上,对于村集体管理五湖四海的人是很不方便的,而且外村的其他人并不算是本村经济社内的人,不享有分配土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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