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什么情况可以仲裁

  在生活当中,我们经常没听到出现了一些纠纷的话,可以向仲裁庭来提起仲裁,这个仲裁之后的结果对于双方来讲都是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必须要遵守,那么这和诉讼到底有什么样的区别,以及在我国仲裁究竟是什么意思,适用于什么样的情况呢?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到底什么情况下才可以仲裁的问题。一、仲裁的概念:1.仲裁的发出者也就是仲裁官,必须是有着公认地位的人,在我国主要是由仲裁庭来构成的。这一部分人对于当事人的案件并没有任何的利益关系,并且属于我国的公职人员,社会信誉和个人信誉都比较高,所以他们做出的判决通常情况下是可以服众的。2.而仲裁的意思就是当事人将自己没有办法解决的纠纷交给仲裁的调解人或仲裁官,让他来根据整个事件来做出一个判决。对于是非对错,会有一个公正的判断,其后的结果双方都应该接受,在仲裁了之后就应该按照仲裁结果来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或者是其他的补偿行为。二、仲裁和诉讼的区别:1.仲裁和诉讼有着非常大的区别,诉讼是一方向法院提起,只要符合的要求,法院就可以立案,而另一方必须被动地,无条件地接受这个诉讼。但是仲裁是不一样的,双方必须都是自愿的行为,两者对于一个问题没有办法解决了之后自愿提起仲裁,并且接受仲裁的结果,这是发出动机的不一样。2.另外,诉讼主要是依照法律来进行,判决主要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具有很大的强硬性,而仲裁主要是解决双方的问题为主,在仲裁的过程当中,以调解的手段为主,来参考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做出一个最符合双方利益的决定。三、对于仲裁的适用范围也是有着相应规定的。1.第一种才提出的主体必须是民事主体,任何的刑事或者是行政案件是不可以申请仲裁的。民事主体包括符合我国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自然人或者是法人,非法人组织等等。当然,国外的法人也可以在我国提起仲裁。2.第二,当事人提出的仲裁内容必须使自己权力范围之内的事情,国家的公共事项或者是立法等问题是没有办法提出仲裁的,因为仲裁之后的结果自己也没有办法改变。3.第三,仲裁的内容必须是合同或协议的纠纷,或者是财产权利的纠纷,也就是说只有在合同和协议发生的问题之后才可以提醒仲裁,如果是涉及到了刑事案件或者是人身伤害的话,没有办法通过仲裁这种方式来解决。4.虽然是民事案件才可以仲裁,但是对于结婚,抚养,继承这种纠纷没有办法仲裁。如果对于这些问题出现了疑虑的话,可以由法院进行诉讼解决。以上就是关于在我国仲裁到底是什么意思,与诉讼这种解决问题的方法有什么样的区别,以及它的具体应用范围有哪些?在生活当中仲裁实际上是多用于劳动纠纷的。
  
  
  
总结:在生活当中,我们经常没听到出现了一些纠纷的话,可以向仲裁庭来提起仲裁,这个仲裁之后的结果对于双方来讲都是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必须要遵守,那么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More>>

·合伙人失踪企业解散可以申请吗?
      合伙人失踪企业解散可以申请吗?一、合伙人失踪企业解散可以申请吗?合秋人失踪企业是可以解散的,但需要符合条件,对于合伙人失踪导致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无法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可以去......


·企业征地补偿价格是怎样的
      企业征地补偿价格是怎样的生活中,有些人会碰到某企业征用自家土地的情况,那么,首先应该考虑的问题就是企业对土地征用的补偿,企业补偿方式有很多种,而当我们作为被补偿方时,在没有法律基......


·他项权证去哪里办?
      他项权证去哪里办?流程是什么?现在我们生活中很多需要用到钱的情况,对于这些情况我们第一时间基本上都是想到去银行进行贷款。贷款方式有很多,其中就有房屋抵押贷款的方式。对于这种方式是......


·刑法认罪态度好是否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任何一位公民做出了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在对犯罪嫌弃人审理过程中,认罪态度良好,刑法认罪态度好是否可以从轻处罚呢?按照有关的规定,如果犯罪......


·重婚罪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重婚罪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


什么情况可以仲裁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德本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