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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的分配(一)房产分给房屋产权证上的一方一

  离婚房产的分配(一)房产分给房屋产权证上的一方一般法院不会更改房屋产权,如果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是某一方的名字,那么房产就给那一方。(二)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房产证上如果有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就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房屋在婚姻关系期间进行过修缮或扩建的如果房屋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在婚后对房屋进行过修缮的,依旧按照房屋产权属于哪一方就归那一方所得,因维修房屋而导致的投入则由房屋归属者补偿给另一方;婚后房屋的扩建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四)在离婚时尚未获得房产的离婚时,当事人双方还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的所有权,对房产有争议且无法协商处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给当事人使用。等到当事人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还有争议的,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可以判给一方使用,而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五)双方父母出资买的房结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不管当时产权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离婚时都需要按照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二、无法分割的房产:(一)婚后,其中一方父母出钱为夫妻买房,但是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二)夫妻一方在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于他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三)夫妻双方用他们的共同财产以父母的名义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的名下,那么房屋的产权就属于父母,而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当初买房时的出资比例来获得相关赔偿。离婚分房产问题比较复杂,不同的情况下分配的方式都不同,所以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解决。虽然已经离婚,但是在处理这些棘手问题,特别是关于财产的问题上,一定要心平气和地去处理,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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