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的房产离婚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继承的房产离婚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母亲可以向法院起诉儿子、女儿等其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以及分割父亲的遗产;父亲留下来的遗产有一半属于母亲的份额,剩下一半属于父亲的遗产;2、如果儿子愿意要房屋则要支付给母亲和其他继承人折价款;3、《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4、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的规则和方法】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二、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继承的房产是否在离婚时进行分割需要根据房产的所有属性来进行认定,如果继承的房产所有权不属于夫妻双方所有,而是一方财产的话,则不应当进行财产分割。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可以进行合法合理的进行分隔,具体的分割办法和标准应当据实而定。
总结:一、继承的房产离婚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母亲可以向法院起诉儿子、女儿等其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以及分割父亲的遗产;父亲留下来的遗产有一半属于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在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能否抵押
在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能否抵押一、在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能否抵押?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抵押,因为不能证明产权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九十九条【......
·审查起诉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审查起诉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审查起诉的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
·合同期内辞退员工合同是否收回?
一、辞退员工合同是否收回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是双方当事人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形式,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直接的证据。根据《劳......
·怎么在打官司中冻结对方资金
怎么在打官司中冻结对方资金怎么在打官司中冻结对方资金打官司中冻结对方资金其实就是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进行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刑事拘留一般会判刑吗?
被刑事拘留一般会判刑吗刑事拘留不一定会判刑,判刑的前提是被追究刑事责任,而且不符合法定的免于刑事处罚的事由。有几种情形必须加以说明:第一个是公安机关拘留人后,应当在24小时内讯问被拘......
·发回重审行政诉讼案件答辩状格式是什么?
发回重审行政诉讼案件答辩状格式是什么?一、发回重审行政诉讼案件答辩状格式是什么?行政诉讼案件答辩状答辩人×××,……(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
一、继承的房产离婚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