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可以撤销吗?
一、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可以撤销吗?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条款的特质决定了其不同于赠与合同,在法律适用上不应当适用《合同法》来进行调整,而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即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法院仅在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才可将有关财产分割的条款撤销。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属于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的一致意见,反悔一方没有证据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依法不应予以变更撤销。二、具体情况第一,从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条款订立的主体来看,该赠与条款的订立是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与一般赠与合同主体有所不同。一般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无偿将自己的财产给予他人,受赠人只要接受即可,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依单方意思表示即可撤销赠与合同;而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原夫妻双方经过共同协商的结果,是双方共同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单独一方不能随意撤销赠与条款。第二,从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订立的目的来看,离婚财产赠与是出于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目的的赠与行为。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签订,协议中财产赠与是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依附于男女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其本身并非单独存在,如非出于双方协商离婚的需要,任何一方均不会单独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离婚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产生离婚的法律效果后,其中的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条款才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离婚登记后,在双方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情况下,如果准许一方撤销其中的赠与条款,必然导致对另一方的不公,也违背了离婚协议双方的合意和初衷。第三,从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的特征来看,离婚财产赠与并非纯属于无偿行为。无偿性是一般赠与合同最突出的特征,《合同法》规定赠与可以撤销也是基于其是无偿行为;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双方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主要是出于给子女一定物质补偿、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目的,体现了对子女今后生活的帮助或安排,属于父母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及其它附随义务的表现,与赠与合同体现的无偿性有本质区别。第四,从法律和社会效果上来看,登记离婚后,如果一方赠与人随意撤销财产赠与,一方面有违诚实信用和公平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也会给一些离婚当事人假借财产的赠与达到既离婚又占有财产的目的,给子女或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和新的精神创伤,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就有关财产的分隔情况进行明确认定,需要注意的是,所做出的分割协议或者赠予情况都是要经过双方同意的,并且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应,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进行撤销的,但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撤销相关协议。
总结:一、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可以撤销吗?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条款的特质决定了其不同于赠与合同,在法律适用上不应当适用《合同法》来进行调整,而应适用《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
More>>
·医院医疗事故置患者死亡如何鉴定?
医院医疗事故置患者死亡如何鉴定?一、医院医疗事故置患者死亡如何鉴定?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医患双方及卫生行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
·一、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是什么?正常状态下的房子办理产权证更名需要7~10个工作日,以当地房产部门工作量为准。若是贷款购房,当所有材料齐全的情况下,银行审批也需要7~10个工作日。2018年办房产......
·拆迁案中哪些主体可以做行政诉讼的原告?
拆迁案中哪些主体可以做行政诉讼的原告?一、拆迁案中哪些主体可以做行政诉讼的原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纠纷案件中,行政诉讼原告的主体包括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被征收营业性......
·离婚商品房分割怎么办
离婚商品房分割怎么办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追加执行的规定有哪些
在法院判决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债务是夫妻的共同债务还是某一个人的债务,如果在执行判决结果中执行债务偿还的一方没有能力进行债务的偿还,那么后续还可以将执行人追加至夫妻双方吗?对于这个问题,......
·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最新标准是什么
现在的教师普遍是发放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教学效率来发放其个人的工资,这种工资制度最开始是企业,后逐渐推广到事业单位,它的分配以教师的劳动成果为基础,可以很好地激励教师工作的效率,下......
一、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可以撤销吗?
德本律师
专业 诚信 高效
025-84110110
www.nj64.com
|